在犯罪嫌疑人刘某的指认下,警方在菜地里找到了那只消失的金手镯。
刘某不得不为他一时的贪念付出代价。近日,有过前科劣迹的刘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江苏省兴化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
在一个冬天的夜晚,一个身影鬼鬼祟祟地闪进菜地,四下张望一番,随手拿起一块石头,左右开弓埋头奋力苦挖,随后,从随身携带的塑料袋里掏出一个金灿灿的手镯迅速藏入土坑中。弓起身子再三确认了一下土坑的坐标位置,趁着四下无人蹑手蹑脚地跳出菜地,回到了宾馆房间继续躺到了她的身边……
她便是金手镯的主人周女士。周女士晚上与朋友聚餐后醉酒,恍惚间电话联系朋友刘某,刘某随即赶来将她接走入住宾馆。第二天一早,周女士被一个紧急电话吵醒,匆匆离开,只剩刘某在房间呼呼大睡。走到宾馆大堂时,她突然发现手腕上沉甸甸的金手镯不翼而飞。这金手镯价值不菲,周女士很是爱惜,如今不见踪影,她心急如焚。火烧眉头之际,刘某的电话打不通,入住的房间号又记不清,只得报警求助。
警察到场后,敲开了周女士与刘某共同入住的房间。睡眼朦胧的刘某告诉警察,金手镯昨天见面时还戴在周女士的手腕上。好好的镯子,过了一夜,怎么就不翼而飞了呢?周女士百思不得其解。但在警察仔细而缜密的询问中,心虚的刘某终究露出了马脚。
原来,入住宾馆房间后,醉酒的周女士很快便沉睡过去,买完宵夜回到房间的刘某被她手上金灿灿的黄金镯子深深吸引。禁不住诱惑,刘某掏出随身携带的指甲剪,小心翼翼地提溜起金镯子,一点一点小心剪开,手镯轻松到手。
做贼心虚的刘某担心事情败露,便出现了菜地里的一幕。原本生活富足的刘某自导自演了一出闹剧,不但没能将别人的金手镯据为己有,还凭一己之力争取了一副“银手铐”。
检察官提醒,利益面前需保持理性,千万不要被一时的诱惑冲昏头脑。莫伸手,伸手必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