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结增长点,紧盯薄弱点,增强案管能动履职紧迫感。
2022年,案管部门在人员大幅度调整的情况下,积极应对全院职能转型升级的挑战,围绕中心大局发挥司法监管作用,深化检察大数据分析应用,推动检察听证及人民监督员工作。相关工作获得了省市院的肯定。但从当前工作质态来看,还存较为明显的短板。
一是案件管理不够平衡。在监督范围上,案件评查工作尚未做到四大检察全覆盖,仍主要针对刑事案件展开。在监督内容上,仍以程序监督为主,未能对案件实体、效果形成有效监督。在监督结果运用上,重通报轻追踪,重评查轻讲评,未能与业务部门形成有效合力。
二是数据管理不够深入。对数据填录准确度的监督重视不足,未将数据责任真正传导至各承办人,核查与通报的力度均应当进一步强化。在数据分析方面,多以考核数据分析为重心,对业务态势评估不够重视。
三是检察贡献不够明显。案管部门检察数据集成管理的优势未能充分发挥,对法律监督工作的提升作用尚未显现。案例打造过程中的参与度不足,未能为大健康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分析新形势,应对新挑战,答好检察工作现代化新命题
为应对以检察工作现代化融入和助力政法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一崭新的命题,案管部门应当突出业务统筹、业务监管和业务分析工作重点,强化服务参谋,以案件管理现代化助推高新检察的现代化发展。
(一)以新理念引领案管工作新发展。
理念先行且勇于创新,跳出具体的业务环节开展监管。结合大健康司法保护的现实需求和诉讼规律,从整体上把握监管的重点,提升监管与业务需求契合度。监督与引导共生,管理和服务并重,进一步提升检察办案质量和规范化的获得感。
(二)以新举措谋求案件管理新贡献。
案管部门要不断调整履职方式,适应我院改革后的团队化运作需求,以服务四大检察融合发展为目标,优化监督、强化服务,积极发挥大数据分析研判的引领作用,加强数据的共享互通,用数据为检察官、办案组乃至检察工作画像,推动信息化与案管工作的深度融合。
(三)以新作为践行司法保护新要求。
切实贯彻落实司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持续推动检察听证、人民监督员工作;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三、找准出发点,把握着力点,打开案管助推检察履职新格局
(一)坚持目标导向,聚焦重点难点,服务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一是以优化办案效率为目标,推动案件动态管理。针对去年全年刑事案件效率不平衡的状态,主动发挥信息集成优势,关注公安移送数异常、案件长期未结、诉后长期未判情况,防止集中送案导致的案件堆积。
二是以强化争议实质性化解为目标,探索办案效果管理。结合上级机关案例评选计划,在全年对释法说理、公开听证、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对说理文书质量、听证实质化、规范化进行评查。
三是以提升考核数据为目标,开展分类监管。结合去年考核情况,明确立案监督、纠正漏补漏诉等填录规则复杂、抓取难度大的数据为重点指标。明确案件比、认罪认罚适用率、上诉率等易变动的数据为风险指标,动态监管数据变化。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挖数据富矿,服务法律监督精准发力。
一是深化检察应用系统运用,拓宽监督源。针对监督线索发现难的问题,最大化运用内部数据资源。作好作实文书数据对比,及时发现侦查、审判、刑事执行过程中的监督线索。
二是开展类案数据分析,为监督提供数据支撑。通过分析类案基础数据,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提供依据,提升检察监督刚性。
三是强化监督线索移送管理工作,提升监督效率。案管部门做为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统一移送和管理的部门,应强化受案审核,从源头做好线索发现、移送工作。并加强线索移送的统计、办理的跟踪及分析研判工作,促进落实监督办案一体化的要求。
(三)坚持效果导向,放大履职效应,服务大健康品牌做优做强。
一是提炼高新标准。对去年大健康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聚焦养老诈骗、医保诈骗等政策热点、制假售假、商标侵权等司法难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受案范围等争议点,通过对量刑均衡性、起诉必要性、论证合理性的分析,揭示问题、总结规律,归纳大健康案件办理的高新经验。
二是参与案例打造。系统梳理高检院、省院案例计划,根据计划安排,通过受案审核、案例评查等不断扩充本院案例库。通过流程监控,把控办案流程,从程序、实体、效果等,多方面提出案管建议,最大化案件成效,为打造典型案例奠定基础。
三是强化理论研究。结合案件职能,从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评查中总结发现法律适用、政策执行、制度落实的疑点、难点,积极开展理论研究,以履职带动研究,以研究带动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