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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有善治】兴化市检察院“水清检蓝”呵护“梦里水乡”
2022-11-21 15:43:00
 水润兴化,如诗如画。兴化域内河道纵横,通城达乡,素有“梦里水乡”之称。近年来,兴化市检察院着力打造“水清检蓝”工程,持续做优做强水环境保护文章,推动河湖治理,呵护“梦里水乡”如画美景。

“检察蓝”携手“河湖长” 合力守护水清河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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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河长办紧密协作,围绕河湖环境整治,定期开展巡河行动,广泛搜集破坏水环境案件线索,督促清除河道固废、垃圾1600余吨,还百姓一方碧水。督促属地职能部门及时清理河道水生植物、沉船,清理河道淤塞等,促进城乡水域通畅;针对三镇交界通界河河道淤塞、权责争议等问题,携手市河长办居中协商,敲定河道管理重点,明确沿河各相关单位职责,消除管护盲区,让昔日的“闹心河”变成了“连心河”。

 

“检察监督”+“专项行动” 立体维护水乡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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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畜禽养殖污染、企业非法排污等破坏水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制发诉前检察建议43件,督促问题整改。开展福寿螺专项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加强河道常态化保洁和巡查,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监督相关行政单位的专项执法检查,对市区内主要渔具销售门店开展普法宣传,督促商家禁售违禁捕具。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助力河道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区域联动”+“部门协作” 全面提升河湖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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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在“大纵湖湿地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框架下,泰州兴化、盐城盐都多部门定期开展联合巡湖行动,严肃查处围网养殖、违规投入品使用等问题。与生态环境局等职能单位建立信息沟通、案件协商等协作机制,依法及时打击破坏水环境犯罪。常态化监督水环境保护联合执法,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充分履行对水环境的保护职责,不断构筑联动治水合力,守护水乡良好生态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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