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泰兴市黄桥镇在上海花园小区积极推进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并同步推动“法治小区”示范点建设,提升小区规范建设水平。
紧盯筹备阶段,破解“推动难”问题。针对业主委员会成立缺乏牵头人、工作难推动的问题,黄桥镇明确居民委员会及司法所、法服所为牵头部门,通过“组织建设+法治业务”双员配置,不断深化党建和法治融合度。紧扣选举阶段,消除“选人难”问题。为保障业主大会的透明度,黄桥镇一方面通过政策宣传,提升业主法律意识;一方面依托法律顾问提供政策依据,严格依法办事。在人选推荐环节,组织联合预审,邀请公证机构参与,确保选举公正。紧贴管理阶段,解决“运行难”问题。为防止业委会成立后监管不足、居民参与度不高等现象发生,他们推出“两清单一公约”,即:为民服务清单——明确服务项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每月底组织居民对服务效果进行测评;管理服务清单——明确业委会服务内容,由业主监督清单项目落实情况;小区业主公约——守望相助,调动居民参与小区治理的积极性。同时,强化“法治评价”手段,对业委会运行过程中失管、错管、漏管现象,及时出具“法治建议书”并后续跟踪整改到位。(凡海芬 赵俊翔 吴赞)
“三个有”融入普法良性互动
为提升基层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群众自治事务的能力,今年以来,泰兴市黄桥镇注重在村、社区推动融入式普法,做到“三个有”:有说法议事点。走进议事点,映入眼帘的是“有事大家议、说法大家听”十个大字,言简意赅,让每一位群众知晓,简洁明了,把每件事情的协商处理等都规范在法律框架内。有法治保障团。每个议事点都成立“政策+法律服务团”,由司法人员、法律工作者、法律明白人等组成。在议事过程中,服务团就讨论的议题、纠纷,建设性地提出法律层面上的意见、建议。有援法议事宣传队。公厕修建、赡养纠纷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经典案例,不仅要处理好,更要宣传好,实现“1+1>2”的良好效果,普法志愿者将议事过程以“以案释法”的方式、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到基层群众,让融入式普法推动援法议事,又以援法议事反哺融入式普法,真正实现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