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上午,市中院组织干警参加纪念“6.26”国际禁毒日暨2022年“禁毒宣传进万家”启动仪式,并召开全市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理及典型案例发布新闻发布会,对十八大以来全市两级法院毒品犯罪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通报,发布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白皮书。市中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丁正明,刑一庭庭长周军生出席新闻发布会,会议由新闻办主任于波主持。
据丁正明专委介绍,十八大以来,全市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呈现出“一升两降”态势,“一升”即打击力度显著提升,2013年至2021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1687件,判处罪犯2075人,其中五年来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共计651人,重刑率达31.37%;“两降”,一是毒品案件数量大幅下降,已从2015年审结的291件涉毒犯罪案件降至2021年的84件,此外2019年后已无大宗毒品犯罪案件;二是毒品犯罪案件在刑事案件中占比持续下降,2021年全市法院一审受理的毒品案件数量仅占全部刑事案件的2.36%,较2013年下降了近5个百分点。但也存在零包贩卖、容留吸毒等末端毒品犯罪依旧高发,农村地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频发,新型毒品犯罪案件的矛头已呈现,犯罪手段较为隐蔽、侦查取证难度加大等现象。
为此,全市法院结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坚决依法打击毒品犯罪,有效遏制毒品犯罪蔓延。
一是依法严惩毒品犯罪,有效震慑毒品犯罪分子。对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罪行严重和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重刑。依法追缴毒资,充分适用罚金、没收财产刑并及时移送执行,剥夺犯罪分子再犯经济能力。同时,注重依法惩处涉毒洗钱和窝藏毒赃等下游犯罪。
二是严格控制涉毒犯罪缓刑适用。对于毒品再犯、累犯、多次零包贩卖的毒贩,不论毒品数量一律不适用缓刑;对于因贩卖毒品证据不足而就低认定非法持有毒品,以及实施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毒的被告人,亦严格限制缓刑适用。2013年至2021年泰州地区毒品犯罪缓刑适用率仅为14.22%,远低于其他普通刑事犯罪案件。
三是贯彻宽严相济原则,做到罚当其罪。一方面,严格把握毒品犯罪危害行为、社会危害程度与刑罚严厉性的对应、匹配关系;另一方面,对于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或者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在量刑时给予充分考虑,做到重罪重判、轻罪轻判、罚当其罪。
四是不断完善毒品犯罪审判机制,提高审判质效。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毒品犯罪专项调研,形成了一套完善的毒品犯罪案件审判机制,通过优化审判人员队伍配置,严格定案把关机制,切实履行禁毒委成员单位职责,加大对下指导以及专业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毒品犯罪审判专业化水平。
五是有效依托审判资源优势,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抓住“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点,深入学校、走进社区,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活动。积极提出司法建议,2013年以来,两级法院共发出涉毒犯罪司法建议5篇,其中1篇向滴滴出行科技公司发送的《关于防范利用网约车运输毒品》的司法建议被省院评为优秀司法建议。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继续围绕全市禁毒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对毒品犯罪依法从严惩处,不断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提升禁毒合力,加强毒品犯罪审理规范化建设,提升审理规范化水平,巩固禁毒工作成果,打赢全民禁毒保卫战。
会上,还发布了涉毒案件审理典型案例,刑一庭周军生庭长就泰州地区毒品案件发展趋势,何为“第三代”毒品,青少年该如何远离毒品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新华日报、扬子晚报、江苏广电、泰州报业传媒、泰州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应邀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