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海陵法院认真对照各项任务要求,运用“三式工作法”,促使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卓有成效。
一是用好“链条式”实现环环相扣
落实风险提前告知制度。完善执行通知内容,采取预警提示,载明“限高”和“纳失”法律风险及后果,对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避免被执行人因缺乏法律常识,轻视执行程序,导致产生失信记录。落实动态类管理机制。将所有失信名单企业纳入排查范围,针对执行过程中核查的具体情况,每周固定召开暖企信用修复进展通报会,统一操作规范,对符合屏蔽条件企业的及时处理,依法及时审查屏蔽失信申请,充分保障当事人信用修复救济权利。落实审慎纳失制度。根据失信规定,对初步审查符合纳失的企业发布纳失警示书,督促企业主动履行义务;针对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意愿并积极修复信用的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承诺制度,根据企业具体情况给予不超过三个月的履行宽限期,控制新增失信企业数量。目前已对6家企业适用信用承诺。
二是用好“清单式”确保精准施策
注重分类建档。有序推进两轮线上查询,一轮线下企业实地调查,全面核查案件2614件,排查企业1158家,根据梳理情况分类建立“退出清单”、“帮扶清单”、“惩戒清单”,确保“应修复、尽修复”。注重靶向服务。由区发改委(信用办)牵头进行实地走访,针对尚可稳定运营,特别是具备发展潜力的企业,积极促成执行和解,切实开展失信修复培训,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提供专业法律指导,破解23家企业经营难题。注重有序退出。用好“执转破”手段,符合“执转破”条件的企业及时移送审查,并同步开展失信信息删除工作,及时删除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信息。截至目前,通过执行和解方式为53家企业修复信用,以无财产可供执行和“执转破”方式退出失信企业410家。
三是用好“纵横式”汇聚多元合力
打造“执行+信用”模式。运用好正向激励和反向惩戒措施,与发改委、住建、商务、工商等部门积极协作,对信用良好企业在行政管理和优惠政策上赋予一定激励,对恶意抗拒执行,严重失信行为,依法从严处以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打造“执行+网格”模式。依托基层网格治理效能,畅通沟通渠道,有效收集企业信息,对短期经营困难的企业,及时向债权人释明情况,促进当事人协商和解,以减少涉执信访。打造“执行+税务”模式。注重从源头入手,破解执行难,通过搭建“点对点”的税务查询平台,开展“手把手”提前测算,更加快捷地了解企业纳税情况,防止国家税款流失,共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依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创新创业提供司法保障和税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