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而中小微企业是最活跃的市场主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在“六稳”“六保”中发挥基础性作用。靖江法院执行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部署,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4专项执行活动,精准服务“六稳”“六保”,于2022年6月1日开展了一场涉企集中执行活动。
中小微企业因流动性困难不能清偿执行债务的,靖江法院充分发挥护企、暖企职能,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减免债务、延期支付的执行和解协议。贯彻“活封”“活扣”理念,努力减少执行查控措施对被执行人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帮助其摆脱困境。
某担保公司与A公司为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中,A公司法定代表人居某向法院表示,之前因为环保的原因导致公司停产,现对生产场地已进行了改造并且办理了审批手续,符合复工生产条件,若现在法院拍卖厂房设备,企业必然陷入绝境,之前的努力也会付之东流。法院了解相关情况后,承办人至现场进行了实地察看,发现该公司确实已具备恢复生产经营的条件。鉴此,法院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决定暂不对被执行人厂房、设备进行拍卖。申请人表示在其收到被执行人支付首期款项后,即申请法院解除对被执行人的限高、失信措施,以帮助该企业融资、增信、脱困难题。
“民生是最大的政治”,靖江法院执行局对涉劳动争议案件开设了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进行科学甄别,对有挽救价值的中小微企业要倾情相助,对没有挽救价值的“僵尸企业”通过“执转破”快速出清。
顾某申请执行B公司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B公司从事健身行业,其结欠顾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9500元。立案后,一直未能得到有效执行。为了及时兑现劳动者的胜诉权益,法院将该案纳入本次集中执行活动,当天上午找到了公司法定代表人,发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刚刚进行了变更,现法定代表人对该笔债务不知情。承办人考虑到近期两次疫情,给健身行业带来的影响,同时还考虑到新法定代表人刚刚接受企业,公司经营尚未完全步入正轨。经法院与顾某沟通后,顾某同意给予B公司延期一周时间支付,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自2021年起,便不断有C公司的员工向法院申请执行索要劳动报酬,今年1月份又有四名员工申请执行,金额高达三十万余元,执行期间仍一拖再拖,使得员工利益受损,生活陷入窘境。本次执行过程中,承办人实地调查了C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发现C公司已停止经营且资不抵债,属于“僵尸企业”,完全符合移送破产审查的条件,应当及时进入执转破程序,而申请人也向法院提交了书面申请,要求移送执转破,执行局从速审查,第一时间移送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确保债权人能够得到公平受偿。
今后,靖江法院将常态化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4专项执行活动,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砥砺前行,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