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江苏长安网 > 投稿 > 市政法单位 > 泰州
办案手记:醉驾后的悔恨与泪水
2022-05-25 09:58:00
 从文字岗位转战刑事检察岗位半年里,经手最多的就是醉驾案件。每每在认罪认罚具结室里,看到危险驾驶案件犯罪嫌疑人的悔恨、自责与泪水,我觉得通过办案手记的方式记录下来,在总结办案情况的同时,能让屏幕前的你从中有所思、有所戒。

01

他,35岁考上了乡镇公务员,非常不易。工作后也曾兢兢业业、加班加点,也曾扎根基层、爱岗敬业,短短几年的时间就走到中层的岗位。可是酒精的刺激、迷糊的状态、侥幸的心理,让他选择了酒后开车,砰的一声巨响、多车相撞的现场,让他彻底清醒,可惜悔之晚矣。

具结室里,他说人生没有如果。

后来他被提起公诉,法院判决拘役二个月,失去了工作。

02

他,是农村的村支书,本是农村致富的带头人、百姓冷暖的贴心人。在和朋友聚会时,朋友欲驾车离开时说感冒有点不舒服,他没有让朋友选择代驾,也没有让身边其他没有饮酒的朋友驾车去送,却选择了侥幸,选择醉酒驾车,从乡镇道路驾驶,还是遇到了交警例行检查。具结室里,他说自己犯的错,自己得认。

后来他被法院判处拘役刑并处罚金。

03

他,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他的管理下,企业订单不断、生意蒸蒸日上。朋友相聚,开怀畅饮,让他忘却了法律。多年的老司机,让他以为短短三公里的车程,即使酒后驾车也能应付自如。可是在酒精的作用下,他在十字路口提前左拐,撞向对面的车辆,交警认定负事故全责。

具结室里,他说,公司处于关键时期,能判处缓刑吗?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后来他安排好公司两个月的各项事务,走向法庭。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200mg/100ml,负全责的交通事故,等待他的是实刑。

今年是醉驾入刑第十一年,他们的经历告诉我们,尽管“喝酒不开车”的观念已深入人心,但总有人心存侥幸,不惜以身试法。

在此,真诚希望广大驾驶人要以此类案件为警示,酒驾害人终害己,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遵纪守法才能更好地拥抱自由人生、追求精彩人生!

季海,泰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江苏长安网 © 2012 版权所有

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苏ICP备13051230号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