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是故意要违约,实在是旅馆经营困难,不得已才想解除合同。感谢法官考虑我的实际困难,帮我调解了纠纷。”近日,承租人戴某感激地说。
受疫情影响,加之经营不善,地处海陵区的爱森旅馆只好关门,然而之后却牵扯出三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当初,承租人戴某为经营旅馆,分别向孙某、曹某、盛某三人租赁相关楼层和房屋。旅馆关闭后,戴某未继续支付租金,故三人分别起诉,要求戴某赔偿房屋空置损失并解除合同。
“在疫情防控背景下,考虑到各主体实际经营状况,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我们力求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合理平衡各方利益,避免机械司法,最大程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各方合法权益。”开庭前,出租人孙某先来到法庭,泰州中级法院民一庭法官顾春旺随即与其沟通,针对存在的意见分歧,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之以法,不断缩小差距,最终租赁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
在成功调解上述三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后,顾春旺当天又动员一起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和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当事人撤回起诉。
一天调撤五案,从承办人接手案件到矛盾有效化解、案件成功调撤,用时不到两天。泰州中院的办案效率和办案社会效果,得到了案件当事人的点赞和好评。
自速调团队成立以来,泰州中院民一庭善用调解手段,抓住案件争议焦点,妥善化解涉企、涉民生纠纷。四个多月来,速调团队在只有一名员额法官的情形下已成功调撤案件50余件,调撤率达60%,调撤的案件自立案到调撤成功,一般用时不到一周,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节约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