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务部门,完善工作协调机制。作为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牵头部门,案管积极做好与各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受理案件时,注重协同业务部门审查提前介入的取证要求是否到位、民事部分是否赔偿、案件矛盾有无化解,确保案件的取证及处理要求有效传导,刑事案件退查率降低11.4%,涉民事部分和解率增加21.3%,有效缩短刑事案件办理周期。同时探索实现“四大检察”案件信息和大数据互通共享,掌握各业务部门的大数据需求,及时提供信息,已移送公益诉讼线索5件,其中已履行赔偿义务2件。
监督司法办案,倒逼提升业务指标。将最高检制定的流程监控指引及上级院的重点工作纳入日常流程监控,及时提醒承办人履职尽责。严格监管司法办案责任制的落实,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每月选取一个监管主题,核查办案制度,通报情况,督促整改,推动各项办案工作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形成的监管案例被省级采用4篇。分析研判数据监管条块业务质效,动态监测数据变化,每月定期公布数据指标质量,重点监管达标指标和数量指标,对连续三个月不达标数据和排名靠后的数据,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
引导检察研究,打造优质检察产品。多措并举,力促检察干警转变理念、提升能力,实现自我突破。建立精品案例培育工作机制,通过制定工作指引将典型案例培育纳入全院重点工作,从立项申报、联动培育、推介宣传、跟踪督办等四个环节全流程、全链条地加以培育,并通过院级组织领导、会商指导、考核激励,合力培育2篇典型案例被省级采用。加强检察实务研究工作,压实调研课题、调研文章任务,合理搭配检察官和助理课题组,根据课题任务的性质有序分配,积极组织向知名期刊、相关学会年会投稿,定期公布调研课题、调研文章的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