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司法办案工作情况,发布全省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工作典型案例。我院办理的曹某某涉嫌非法行医案在会上被作为全省典型案例发布。
2019年11月13日,人民监督员在曹某某涉嫌非法行医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中提出“本案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地长时间非法行医,卫生主管部门明显失职,建议检察机关不就案办案,要充分调查,促进行业规范,避免出现类似问题”的意见。2019年12月14日,我院案管部门在对曹某某非法行医案流程监控中发现,刑检部门对人民监督员的意见超过一个月仍未予以落实并反馈,遂发出《案管建议书》,督促刑检部门落实人民监督员的意见。
刑检部门立即落实人民监督员意见,向卫生主管部门送达《检察建议书》和《检察意见书》,要求加强普法宣传、建立重点人员防控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合理设置医疗机构。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采纳了我院的意见和建议,启动全市非法行医问题专项整治。后我院将监督情形、监督结果向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反馈。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一项制度安排。人民检察院应当认真研究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见,依法作出处理。本案中,我院将人民监督员意见纳入案件流程监控,倒逼人民监督员工作落实到位。既体现了检察机关接受监督的诚意,也彰显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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