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11月9日到10日,兴化市依法行政办组织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全市各乡镇(街道)、市各行政执法部门约1500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班上,市司法局局长范晓娟作动员讲话。她强调,一要强化思想引领,着力在推动法治兴化建设上实现新突破。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二要坚持依法行政,着力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实现新作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扎实推进涉企免罚、轻罚“三张清单”,提高执法科学度规范度,有效压降行政复议纠错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推动基层法治能力提升。三要加强充电蓄能,着力在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上实现新提升。认真掌握知识要点,领会精神实质,自觉将所学所用紧密联系,查缺补漏、固强补弱,做到知行合一。
培训分三期进行。第一期由泰州学院公法研究中心主任杨东升教授讲授。杨教授针对兴化行政执法工作特点,从典型案例切入,围绕行政处罚法的基本概念,行政处罚的原则、种类、适用、程序等方面作了详细讲解。
第二期由泰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二处许军处长讲授。许处长结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乡镇赋权工作的实际要求,通过新旧法对照的形式,进行了系统阐释。
第三期由泰州市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张立涛主任讲授。张主任从证据、救济等焦点问题和角度,对几大典型案例作了深入剖析,并就法律适用、程序衔接等重难点进行了详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