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上午,有市民向泰州检察机关反映,某小区周边商铺门前的窨井盖多处出现破损,已有群众绊倒受伤。检察官立马到现场察看,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泰州检察机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把为群众办实事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安全生产领域系统治理、精准施策,推动化解公共安全领域重大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围绕“头顶上的安全”开展检察监督。针对高层建筑外墙材料脱落、高空违法施工等威胁公共安全的情形进行检察监督。针对老旧房屋外墙脱落等危险,靖江市检察院推动住建部门出台《靖江市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细则》,对全市老旧高层楼房开展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针对顶楼违法加盖等问题,泰州、海陵两级检察机关针对中嘉装饰城楼顶约1000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向属地政府和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形成监管合力,消除安全隐患。该案被最高检和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为典型案例。
围绕“脚下的安全”开展检察监督。针对公共道路上的窨井盖、桥梁等领域存在的公共安全风险开展检察监督。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邀请发改委、住建局、自来水厂、燃气企业、产权单位等部门召开听证会,共同推动窨井盖设施的养护衔接与融合,促进长效治理机制的建立。靖江市检察院、高新区检察院组织开展桥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共发出检察建议5件,整治存在危险隐患的桥梁8座,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围绕“身边的安全”开展检察监督。针对小区“飞线”、破坏承重墙、"九小场所"安全生产漏洞等情形进行检察监督。海陵区检察院对部分老旧小区“飞线”充电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邀请相关行政机关、群众代表和社会人士召开听证会,确定整改措施,共同推动飞线充电消防安全隐患的解决。高港区检察院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瓶装燃气”检察监督,推动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查处辖区非法经营企业2个,查扣违规存储液化气瓶197只,查扣应报废液化气瓶29只,过期瓶29只。兴化市检察院发现某企业停产后,有4000吨的危化品非法贮存,无人处置。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当地政府很快依据相关要求对危废进行处理,消除了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