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助力提升全市安全水平,6月17日下午,泰州中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丁正明带队,刑一庭、审监庭走访江苏海企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司法护航安全生产”企业行活动。
走访组一行先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关于企业发展情况介绍,详细了解了生产经营、发展规模、安全生产制度。
江苏海企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液体化学品卸载、储运、中转及其他配套服务的国有企业,为一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形成了“安全生产动态积分制”等系列特色做法。
走访组一行参观了海企仓储中央控制室,在参加了安全培训后,实地调研走访了海企仓储码头库区生产现场。丁正明专委向现场一线职工发放了安全法律知识手册资料,并就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问题及隐患予以防范提醒。
刑一庭法官助理蔡萍围绕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新罪名、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为企业职工做安全生产专题法治宣讲。选取近年来本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全面提高安全意识,培养全员安全文化。
丁正明专委强调,安全生产必须万无一失,否则极有可能一失万无。企业作为生产经营的主体,要全面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企业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要明确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好全员安全责任制,筑牢高质量发展安全根基,全力消除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座谈走访现场反响强烈,企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职工纷纷表示获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