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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故事】希望,在那春天的田野上
2021-04-27 09:24:00  来源:法润三水

 

 

 2020年春节前,在蒋垛镇蒋北村某苗木有限公司,60多位村民正在领取拖欠两年多的工资。公司老板史某逐一计算,老百姓现场签字领款。面对“工资失而复得,苗圃枯木逢春,企业重现生机”三喜临门,笑容洋溢在了每个人的脸上。

作为案件承办检察官,那已经是我的第五次蒋北村之行了,看到这样的场景,心里也很是欣慰,村民的劳动报酬得到了保障,企业生存发展看到了曙光,在决胜小康的道路上,大家越走路越宽。

2014年5月,外地客商史某在蒋垛镇蒋北村流转土地近200亩进行苗木种植和生产经营,先后吸引周边60多位村民前来务工。因前期投入较大,外债较多,导致资金链断裂,2017年12月,史某在拖欠农民工工资20余万元的情况下,丢下公司一跑了之,直到2018年夏天在浙江被抓获归案。

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史某被移送我院审查逮捕。案情本身并不复杂,但捕还是不捕?成了摆在我面前的一道两难选择。一方面,被欠薪的村民多数年龄较大,他们本想为家庭增加收入,辛苦了两年多没拿到一分钱报酬,情绪非常激动。而另一方面,史某作为公司经营和技术负责人,倘若被逮捕羁押,其已经初具规模的苗木场可能就此荒废,公司也将难以维持,不仅此前拖欠的工资无从着落,村集体的土地租金也将面临“打水漂”的风险。

 

怎么办?深入研究案情后,我约公安办案人员来到了蒋北村,听取村干部和农民工代表的意见。大家反映说,史某是苗木种植的行家里手,在他的带动影响下,苗木种植已经成为该村的特色产业。如果公司断了生机,百姓将少了重要的致富途径,来之不易的特色产业也会前景暗淡,村委会成员及农民工均同意对史某取保候审。
2018年8月3日,我院依法对史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恢复了人身自由,史某如释重负。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我们建议村委会及时与史某对接,尽快组织恢复生产,同时督促史某将经营收入优先用于工资发放和偿还欠薪。一个月后,当我们前来回访时,情况果然有了积极的变化,120多亩杂草和废枝基本清理完毕,我叮嘱史某争取尽快恢复经营,促进资金回笼。

 

 

2019年7月,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通过现场走访,发现公司已逐步恢复苗木种植,村民工资均当日及时结算。但让史某犯难的是,由于苗木种植周期性较长,资金回笼慢,此前拖欠的10余万元工资仍暂无能无力支付。为确保司法办案社会效果,我并没有简单地“一诉了之”,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会同法官、公安办案人员、村委会与村民反复沟通协商,最终促成史某与农民工达成分期偿还协议,史某在认罪认罚的基础上,被依法适用缓刑。今年春节前,在我和承办法官的见证下,史某如期支付了第一笔欠薪。
“案结事未了”,新春刚过,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平静的日子,作为我院“护航民企检察行”的联系单位之一,刚刚步入正轨的这家苗木企业能否渡过难关?2月27日,在蒋垛司法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我与同事再次来到蒋北村,实地查看复产复工情况,只见史某正带领村民扩建大棚、栽种树苗,忙得风风火火。“诚信是无价之宝”,史某说,因为欠薪问题得到化解,不少村民仍愿意继续来公司打工,而随着大家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黄杨等绿化树种在市场上供不应求,在史某的身上,我看到了他重拾的诚信和回归的自信。
为了案结事了人和,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共同目标,“一起案件、六下乡村”,这正是我们新时代检察人应尽的责任和应有的担当,“亲民检务,护航民企、保障民生”,我们相信,春天,就在那希望的田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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