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中院调研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祥凤,副秘书长杨延慧,监察和司法工委副主任窦文喜、吴杰,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辙,党组成员、副院长宋亚平,各基层法院分管领导和审理破产案件的业务庭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市中院及各基层法院汇报了2018年以来破产审判工作的特色亮点、存在问题以及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孙辙院长指出:近年来,全市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抓重整、执转破、清积案”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成功推动以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为代表的一批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重整再生,有效推进僵尸企业清理、闲置资产盘活等难点工作。在去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考核中,泰州法院“办理破产”指标获得满分,位列全省第一。其主要做法:(一)紧盯审判质效。畅通破产案件受理通道;大幅度提升办案质效;全力清理长期未结破产案件。(二)聚焦精准服务。着力加强破产重整工作;充分释放各类生产要素;全面落实“长江大保护”要求。(三)积极创新创优。有序推开“执转破”工作;认真总结破产审判经验;切实加强调研和司法建议工作。(四)注重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府院协调联动机制;不断完善审判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五)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工作组织领导;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建立健全考核考评机制。下一阶段,全市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破产审判,推动机制创新,打造过硬队伍。
邹祥凤副主任对全市法院在破产审判中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肯定,她指出: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可以总结为“三新一好”,即“理念新、机制新、方式新、效果好”。全市法院通过破产审判工作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是为“理念新”;全市法院建立健全府院协调联动机制、破产管理人工作机制以及破产审判繁简分流机制等三项机制,是为“机制新”;全市法院坚持“多重整、少清算”,有序推进“执转破”并有效解决执行难,推行“清算式重整”,在“云端”上召开债权人会议,是为“方式新”;全市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举措有力,“办理破产”这项指标在2020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获得满分,是为“效果好”。
对法院的下一步破产审判工作,邹主任提出六点要求:1.积极推进府院协调联动机制;2.积极探索健全破产管理人管理机制;3.积极探索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4.积极探索预重整、庭外重组和庭内重整制度;5.积极探索适用破产重整、和解程序化解风险;6.积极探索财产处置方式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