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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检察官们烟雨访长江,共话护江情
2021-03-05 17:24:00
 3月1日起,《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作为中国首部流域专门法律,《长江保护法》同时对长江生物保护、污水治理、生态修复等提出了新要求。

为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长江大保护中的职能作用,提高《长江保护法》的社会知晓度,进一步凝聚保护长江母亲河的社会共识,3月1日上午,泰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陆红梅、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蔡红卫带领全市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人员参观泰兴市“健康长江泰州行动”指挥中心,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文彬、检委会专职委员吴建党全程陪同。

陆检、蔡检一行参观了“健康长江泰州行动”指挥中心,泰州市环保局副局长陈月琴介绍了指挥大厅、快速实验室、应急装备室、夜间值班室等,以及无人机、无人船、专用运输车辆,指挥中心实行二十四小时工作制,及时捕捉、发现、处置或转交各类生态环境隐患问题,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快速响应机制,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及时规范处置,保障长江生态环境安全。

随后,观看了专题片《健康长江》。

陈月琴副局长介绍了“健康长江泰州行动” 大数据平台,据介绍,目前平台已实现入库数据量2亿多条,基本实现沿江生态环境数据全覆盖、监控全覆盖、分析全覆盖、管理全覆盖。

创新建立的“长江体检表”,统筹推进了沿江地区排口、工业、农业、航运、码头、岸线、生态、水质等八个方面检查,全面排查生态环境问题、隐患和风险。

开展了长江生态修复、沿江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污水治理、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沿江化工行业整治、港口船舶污染治理、沿江船舶污染治理、沿江地区危险废物处置、十年禁捕、禁止采砂、“三无” 船舶等十二项行动,抓好重点领域污染治理,消除沿江地区环境风险。

建立“长江健康指数”,对长江大保护总体状况、长江生态空间健康发展、长江治理修复行动成效、长江水质形势、水质变化预警、企业排放预警等六大方面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目前,“长江健康指数”为健康。

最后,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白学军的陪同下,陆检、蔡检、吴检一行参观了长江生态文明教育警示基地。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蝶变》。

大家表示,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贡献“泰检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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