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学习笔记 | 孔维俊:以人民为中心 为人民谋幸福 书写姜堰检察可知可感民生答卷
2020-12-31 08:52:00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以人民为中心 为人民谋幸福
书写姜堰检察可知可感民生答卷
11月召开的中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精辟概括为“十一个坚持”,其中重要一项便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检察权源之于民,必须用之于民,检察机关本质上是为人民服务的机关,检察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迈入“十四五”新发展阶段之际,如何优质高效履行好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生,将是姜堰检察持续认真思考探索的重要课题。服务为民,维护公共秩序,增强人民群众“保障感”。“法者,治国之端也”,要综合运用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做人民利益的“守护者”。依法严厉打击侵害群众人身财产权利、危害公共安全和食药安全的犯罪,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犯罪。依法办理涉及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司法办案中,落实精准扶贫政策,对贫困受害人主动帮助申请司法救助金;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请求给付劳动报酬、抚养费、赡养费等案件,加强支持起诉工作力度;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从严从重处理,并积极帮教涉罪错未成年人。司法为民,深耕法律监督,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理国之道,在于公平正直”,要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做法治中国的“护航者”。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监督职能,开展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公平公正处理各类检察监督案件。围绕群众高度关注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认真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活动,强化执行监督,加强民事审判程序监督。始终站在人民的立场把握和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 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期待新需求,不断打造优质检察产品、法治产品。与民同心,积极化解矛盾,增强人民群众“关怀感”。“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和服务模式,做百姓身边的“贴心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法律文书公开力度,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耐心为案件当事人答疑解惑。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简化办事程序,规范言行举止,拓展民事、控申、行政检察部门参与社会治理工作途径,畅通群众申诉渠道,加强民事、控申、行政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矛盾机制建设,促进共治共享、平安和谐。加强检察机关“窗口”建设,推动检察官进社区、进企业、进网格、进学校经常化、制度化,耐心周到地提供法律服务,打通和人民群众距离的“最后一公里”,促进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与民同行,提升工作效能,增强人民群众“信任感”。“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 ”,要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素质,持续推进队伍建设,做群众信赖的“知心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检察机关关于抓作风的一系列要求,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清除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存在的沉疴痼疾。依托“小课堂”、专家培训、挂职锻炼等多途径,苦练内功重自强,案件处理要本着司法良知,与老百姓的朴素道德标准、社会公序良俗、生活经验常识结合起来,坚决杜绝损害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一切行为。加强检察院“两微一端”建设,完善服务群众相关功能,做好检务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机关提出的明确要求。只有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坚定人民立场,将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谋幸福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做到全领域保护、全链条打击、全方位履职,检察工作才能焕发出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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