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形式,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辖区内未成年人违法犯罪,9月25日上午,区法院在团区委精心指导下,与区检察院联合开展了“法护青春 昭筑未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庭审观摩
来自高港区各中学的30余名学生代表在区法院大法庭现场观摩了一起简易程序审理的未成人盗窃案。案件典型、鲜活,庭审现场庄严肃穆,使学生代表们近距离感受到法庭的威严。
法制教育
宣判后,秉承着对犯罪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我院韩燕法官、区检察院汤晶萍检察官分别对被告人和学生代表们进行了法制教育。韩燕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未成年人要净化朋友圈,要结交好的朋友,切忌因哥们儿义气,共同犯罪。汤晶萍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未成年人要警惕不良行为与违法行为的因果联系,抓早抓小,一些看似平常的不良行为会在潜移默化中将青少年引向犯罪的道路。
宪法宣誓
在我院团员代表曹碧宇的带领下,学生代表们高举右臂,紧握右拳,庄严宣誓,法庭内响彻着“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的誓词。通过向宪法庄严宣誓,表达了同学们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的决心。
活动结束后,同学们表示,能有机会零距离地观摩庭审,收益良多,使他们更加懂得学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性。
未成年人切忌以年龄为挡箭牌,违反国家法律。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