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姜堰区司法局与该区人民检察院共同挂牌成立“姜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姜堰区人民检察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和“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刑事和解室”。姜堰区政协副主席、区司法局局长李新荣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孔维俊共同为“人民调解工作室”和“刑事和解室”揭牌。
根据省司法厅、省检察院统一部署要求,该局与区人民检察院加强对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室”和“刑事和解室”软硬件设施建设,为检察院聘请了两名具有多年办案经验,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过硬的退休检察官担任人民调解员,为刑事和解与涉法涉诉矛盾化解提供有力保障支持。
在全省检察机关建立刑事和解平台,是全省政法会议确定的政法强基“十件实事”之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刑事和解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实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