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江苏长安网 > 投稿 > 市政法单位 > 泰州
泰州海陵法院入户”调查助维权 “进村”调解化纠纷
2020-09-07 08:55:00

   近日,泰州海陵法院家事法官走进海陵区唐甸村,现场调解一起继承纠纷案件,为涉案耄耋老人养老事宜提供法律保障。

   该案系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情,被继承人一年前因意外身亡,生前未生育子女,其母亲早已先于其死亡,因此其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结婚十余年的再婚妻子和年届90岁高龄的老父亲。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且因中风行动不便,徐文君法官决定亲自到唐甸村老人家中进行调解,同时深入了解老人的生活状况,一并解决老人的养老事宜。

  在唐甸村村委会的支持和帮助下,徐文君法官组织老人的三个儿子,也就是被继承人的三个兄弟,在村委会会议室召开了一次久违的家庭会议,就被继承人的遗产分配问题和老人的赡养问题听取了三人的意见。徐文君法官认为,老人的三个儿子虽非本案的当事人,但他们作为老人的赡养义务人,也是被继承人的血肉至亲,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有利于避免后续家庭矛盾、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在徐文君法官和社区调解员的普法、释法和耐心劝说下,老人的三个儿子和被继承人遗孀达成了初步的遗产分配方案,一致同意在法律规定的分配方案下向老人适当倾斜,对其予以多分,以确保其老有所依。

  随后,徐文君法官亲自到老人家中,向卧床的老人耐心分析了本案的案情、相关法律规定,并向其征询了对前期达成的遗产分配方案的意见。老人虽行动不便,但意识清楚、表达清晰,对调解方案表示认可,家事法官在老人家中现场制作了调解协议。由于被继承人的遗产系银行存款,考虑到老人的身体情况,法官在调解协议中注明,由被继承人的妻子先行向老人支付其应得款项,待老人收到款项后,对方再持调解书前往银行领取被继承人名下存款。这一约定最大限度避免了案件的执行风险,确保老人及时领取应得款项。调解协议签署完毕后,徐文君法官继续与老人拉了拉家常,谈了谈老人的生活、饮食、睡眠情况,并一再叮嘱老人的三个儿子尽心赡养、孝顺老人。

  截至目前,该案的全部款项均已给付完毕,老人的养老问题得到了充足的物质保障。

  相对于“坐堂问案”式的审判,这种 “走街串巷” 式的调解对于家事法官来说反而更为常见。家事案件往往是发生在家庭内部的矛盾纠纷,多半涉及妇女、儿童、老年人、病残人员的权益,只有放下身段、深入基层了解各个家庭的特殊情况,耐心倾听、用心感受每一个普通老百姓的个人诉求,不厌其烦地制定个案专属的调解方案,才能真正化解家庭矛盾,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江苏长安网 © 2012 版权所有

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苏ICP备13051230号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