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为瓶装液化气拧上“安全阀”
江苏泰州高港:助推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
(通讯员 印勇 邹新18052611718)
“原来这里常常几十个液化气钢瓶就露天放着,天气这么热,感觉太不安全了!最近这个把月都没有人来了,钢瓶都运走了。” 8月20日上午,居住在江苏泰州高港区某镇的居民老周向前来进行“回头看”的检察官反映,该镇原一处非法经营的液化气代充点早已取消。
夏季以来,泰州市高港区开展了专门针对瓶装液化气经营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行动。这项专项行动,源于高港区检察院的一份检察建议。
2019年11月,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在公益调查中发现,部分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存在无证经营现象。此外,在居民小区、出租房等场所大量储存瓶装液化气,部分液化气钢瓶存在过期未检验、运输过程中倒放等情况,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发现线索后,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走访了部分瓶装液化气经营站点、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在核查相关情况后,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2020年5月20日,高港区检察院向区住建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牵头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供应站点、送气人员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情形进行专项整治,规范瓶装液化气经营行业,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高港区住建局随即开展全面排查、取缔工作。四十多天内,共排查出60个无证经营站点。6月,区住建局建立了液化气站的监管信息系统,后期,液化气企业将通过系统完成瓶装燃气配送、入户安检等工作,逐步实现瓶装燃气的统一配送。6月下旬,区住建局组织了69名送气工参加专项培训、考核,并向通过考试的送气工发放“送气工合格证”。另外,该局还指导液化气企业健全送气服务网络;编印《液化气使用注意事项》宣传单10万份,下发到村居住户;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视等媒体宣传液化气使用注意事项,提高居民用气安全防范意识。7月14日,高港区住建局会同多个部门对2处非法瓶装液化气储存点进行了联合查处,查扣197个液化气钢瓶。
7月17日,该局就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向检察院作出回复。
收到检察建议回函后,高港区检察院持续跟踪监督,不定期派员进行公益巡查。8月12日,高港区住建局再次联合多部门对非法瓶装液化气储存点进行联合突击查处。此次突击检查发现,原非法经营的储存点绝大多数已经撤除,仅在乡村偏远地区查到2处非法储存点,共查扣27个液化气钢瓶。
高港区住建局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张庆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大力推动“六统一”实施,即统一液化气钢瓶使用安全宣传、统一培训持证挂牌上岗、统一着装、统一使用送气配送单、统一送气车辆样式和统一存放点。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将联合职能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形成严查严打的常态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