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检察:织密“三张网”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
(通讯员 汤晶萍 邹新18052611718)2018年4月的一天晚上,泰州市高港区的小雅(化名,女,14岁)跟朋友在外游玩后,留宿一浴室包厢。“去宾馆住宿要身份证的,浴室不用。”果然,不需要任何登记,浴室管理人员也没有联系小雅的家长。后来,小雅在包厢内被强奸。近日,根据高港区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涉案浴室被查处。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一号检察建议”,推动健全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机制。近两年来,高港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努力织密司法办案、成长环境、社会协同三张防护网,没完没了狠抓“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
织密司法办案防护网
耿某是一名校外辅导机构教师,借与学生日常接触机会,实施猥亵犯罪。针对该案暴露出的校外辅导机构非法办学、聘用教师不规范等问题,高港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推动开展专项清理整顿。依法取缔了涉案培训机构,消除其他机构安全隐患5处,又促使主管部门出台专门管理办法实行长效监管。此后辖区内再未出现教育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性侵害案件。
该院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实施性侵犯罪的未成年人在犯罪前大多一贯表现不佳、受侵害未成年人家庭往往监护不力。高港检察院与公安、团委会签了《罪错未成年人信息互通及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实现罪错未成年人信息多部门共享,跟踪开展警示教育、结对帮教。为防范因监护人的“失职”导致未成年人流落社会遭受侵害,该院发出《督促监护令》2份,开展训诫和亲职教育11人次。
针对长期或者持续旷课而脱管失管的“隐性辍学”未成年人易实施犯罪、易遭受不法侵害问题发出检察建议,高港检察院推动高港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高港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各方责任和应急预案、综合治理措施等。
织密成长环境防护网
在办理李某某强迫卖淫、引诱、介绍卖淫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时,检察官发现了该案暴露的“校园欺凌”问题,督促教育主管部门在全区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拉网式”检查,加强法治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部分宾馆、浴室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并发生了未成年人在宾馆、浴室包厢内被性侵、强迫卖淫等犯罪行为,该院2018 年以来先后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份,督促其对辖区内旅馆业、浴室等重点行业实行常态化监管。公安机关定期开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住宿问题专项整治,6家宾馆被行政处罚。
在公益巡查中,检察官发现婴幼儿照护机构安全监管无牵头主管部门、部分机构无证、无资质经营等突出问题,向区卫健委等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3份,推动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重点行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意见》,扫除监管“盲区”。
织密社会协同防护网
高港检察院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带队向教育部门和相关学校送达脱密版“一号检察建议”,与教育主管部门就校园安全问题开展协商会议2次、开展校园安全专项督导活动2次、开展师风师德教育评查活动3场次,移送性侵线索1条,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2019年以来,该院组织法治巡讲27场次,受众8000余人次,覆盖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
与此同时,该院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学校和教师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传达“一号检察建议”精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在微信公众号专题开设“检言简说”栏目,加强未成年人自我防护知识和司法保护典型案(事)例的宣传报道,凝聚全社会协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共识。
“我看到‘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后,高港区检察院与很多部门立刻联合起来,共建法治校园。”泰州市人民监督员、第三中学副校长卞云祥说,未成年人需要更专业的保护和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