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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罪失学?泰州海陵法院少家庭法官这样做……
2020-08-19 08:38:00

  

    近日,泰州海陵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陈庆国、少年家事庭庭长徐文君等赴靖江市司法局回访一名服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并会同泰州市教育局、海陵区检察院、靖江市检察院、靖江市新桥镇司法所,现场协商解决该未成年被告人重新入学问题。

   

  未成年被告人小雨原系海陵区某职业学校女学生,案发前无前科劣迹,学习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初中毕业后的暑假,小雨在网络上结识了社会闲散人员,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因案情特殊,承办法官及少家庭法官们认为小雨虽然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案件本身对其心理伤害极大,应及时予以疏导,另一方面,小雨之所以酿成大错,与其成长于单亲家庭、母亲疏于关心教育有很大关系。因此,在审理期间,法院聘请心理辅导老师先后三次对小雨进行了心理疏导,同时为其母亲定制了亲职教育课程。通过法院的不懈努力,小雨的母亲意识到了家庭教育的误区,转变了与女儿的相处方式,而小雨也逐渐走出了往事的阴霾,重拾对生活和未来的信心。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小雨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件宣判后,小雨的学业仍然牵动着法官的心。原来,案发后不久,小雨的班主任老师出于对未成年人隐私的保护,帮助小雨转学到扬州一所职业学校就学。但因小雨需在其所居住的靖江市服缓刑,长期外出求学不符合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规定,小雨默默选择了放弃学业,赋闲在家服刑。然而,对于一名刚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而言,过早地放弃学业并不利于小雨的判后改造,加之小雨本人也表达了希望能够继续读书的强烈愿望,少家庭法官们决定帮助小雨重返校园。   

  

  少家庭将相关情况汇报至市中院,并与市教育局取得联系,请求对方协助解决小雨入学问题,得到了市教育局的积极响应,第一时间为小雨筛选出其居住地的一所职业学校。随后,海陵区检察院、靖江市检察院、靖江市新桥镇司法所和小雨拟就读的职业学校纷纷响应,从各自的职能出发,共同为小雨铺就重新入学的绿色通道。经过前期的电话沟通和8月7日的现场协商,小雨入学的所有障碍已全部排除,且已于次日办理了报名手续,即将以2020级新生的身份就读其梦寐以求的计算机专业。对法官和所有参与判后帮扶工作的各部门工作人员,小雨没有说太多感激的话语,只是含泪郑重承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努力学习,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未成年犯往往是因心智不成熟、是非分辨力不强、交友不慎等原因走上犯罪道路,但也正是因为其三观尚未完全形成,故相较成年犯有更大的教育、挽救空间。海陵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在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切实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致力于未成年犯判后回访、帮教工作,帮助其重新建立生活信心、早日回归正常人生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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