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案多人少”的诉讼矛盾,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构建立体式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多部门联合化解纠纷,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吴爱萍是海陵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她还有另一个身份,担任京泰路街道法治副书记。从2018年7月起,海陵区人民法院陆续联合各镇街,选派法官担任镇街法治副书记,将纠纷化解在基层。
前段时间,京泰路某康复医院拖欠职工工资,导致部分职工多次上访。吴爱萍得知后,当即向院领导汇报,启动了群体性案件化解机制,通过与公安、人社、信访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动处置,促使医院的法人代表与被拖欠工资的医护人员签订协议,及时化解了这起群访纠纷。整合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将矛盾在源头快速化解。为此,海陵区人民法院设立了物业、交通、家事等八类纠纷调解工作室,减少诉讼案件。
上个月,市区某小区业主因为拖欠物业费被物业公司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不过,海陵区人民法院并没有急着开庭,而是把双方请到了由法院和区住建局联合设立的物业纠纷调解中心。在法官的指导下,海陵区住建部门工作人员和调解员从专业化角度做工作,使案件在诉讼前被及时协调化解。“多元一体,审调融合”诉源治理“海陵模式”的探索和形成,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增量。去年7月至今年6月,海陵区受理诉前调解案件3220件,调撤1323件,调撤率超过40%。民事案件收案6271件,同比下降15.16%。目前,这一模式已在全市法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