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靖江市检察院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大局,立足检察职能,全力服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2015年以来,共帮扶300余人次、帮扶资金40余万元。通过靖江市检察院连续多年接力扶贫,挂钩帮扶的经济薄弱村马桥镇白衣村20户贫困户2019年全部脱贫。
一、“第一书记”驻村,提升农村发展加速度
一是共驻共建促发展。选派党性强、群众经验丰富的老同志担任“第一书记”,明确驻村工作要求和纪律。“第一书记”驻村后,主动与干部群众打成一片,在指导“两委班子”建设、处理矛盾纠纷、促进村级发展、扶贫攻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法治帮扶促治理。“第一书记”积极为村民开设法律讲座,引导村民、村干依法办事,依法治村。针对村里多次向某企业讨要村集体厂房租金无果的情况,“第一书记”与村干专门研究,通过法律途径妥善解决问题。三是建档立卡提成效。对贫困户逐个进行识别和建档立卡,倾听群众诉求,分析贫困原因,细化帮扶措施,确立帮扶项目,明确责任支部、责任党员,确保脱贫攻坚取得成效。
二、项目靶向落地,提升农业帮扶精准度
一是定点打击强保护。严厉打击涉农犯罪,与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协作,加强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检察监督,发现去皮芋头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2018年以来共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2份,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立案5件,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助力农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二是定向扶持强攻坚。每年投入一定资金帮助村委会解决道路改造、道路亮化等实际困难,认领“新风行动”“组长项目”6个,强化对帮扶项目的费用评估和可行性分析,筹集项目资金11万元。三是定量消费促发展。主动支持帮扶经济薄弱村的集体经济,按照采购经济薄弱村农副产品原则上不低于全年福利标准30%的要求,积极开展消费扶贫公益活动,近年来工会组织会员向对口扶贫村购买农副产品5万余元。
三、检察惠民帮扶,提升农民法治满意度
一是司法救助惠民生。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精准扶贫,积极用好救助资金,将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将未成年人、贫困户、残疾人等四类人群作为重点救助对象,提升司法救助的办案效率,将精准扶贫落地落实,2018年以来向15户困难刑事被害人家庭发放救助金27.9万元。二是定期走访察民情。每季度组织党员干警至白衣村走访帮扶对象,深入了解脱贫进展情况,填写扶贫手册,通过“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实现了帮扶过程全程留痕、清晰可见。针对大走访活动中某村一贫困村民患病后急需治疗费用的情况,靖江市检察院机关及全体干警捐献16000余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三是法治宣传解民诉。开设“明霞窗口”微信公众号,推送“小靖说检察”普法故事,干警自编自演普法短剧,走上村部“百姓大舞台”,引导群众在以案说法中提升法治观念,解决法治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