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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是曾经那个法官
2020-07-21 08:58:00  来源:海陵法院微信公众号

  行公正之举,修清廉之德,怀初心之念,锲而不舍,孜孜以求。他,一名法官,一句誓言,从未改变。              

  一纸判决是僵硬的 

  业主与物业之间是一对“欢喜冤家”,长期拒缴物业费者十之八九是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甚满意,车位,草坪,垃圾清理,这些都是横亘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现实难题。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纠纷向来是剪不断、理还乱的,矛盾纵向叠加,投诉、诉讼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物业矛盾导致的群体性纠纷逐渐成为基层社区治理的一颗“易燃炸弹”。 

  近期审理的一起物业纠纷案件,让刘宗开法官踌躇不决。物业公司诉业主罗某长期拒缴物业费一案,业主罗某作为被告提供了充足的证据,证明该物业公司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物业公司由于近期内部整改, 相关证据证明力较弱,败诉似成定局。刘宗开法官意识到,如果一纸判决送到双方手中,结案不成问题,但法院的判决结果具有引导社会价值的作用,僵硬、简单的判决书可能会以一传十,导致物业公司收缴物业费难上加难,收缴率低必然导致物业公司资金紧张、经营难以为继,进而物业服务的质量再一次大打折扣,形成恶性循环。 

  一句“看看”是柔软的 

  “法袍穿在身上,是有分量的。”海陵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宗开如是说,“小案件的背后有时候藏着大矛盾,这个物业纠纷案件不能这么简单判了,喊上专职调解员,我们去看看。”于是,就像一名刚进法院的新人,他马不停蹄地赶去了西仓社区。 

  在小区里仔仔细细的转了几圈,路面干净整洁、车辆排放有序、绿化修剪得体,刘宗开副院长在心里打了一个问号。再找社区书记了解一下情况,社区李书记详尽地介绍了对物业公司所掌握的情况,基本给予好评,与被告罗某所陈述的情况不大相符,他内心更加疑惑了。不过,整个小区“突击检查”完,也着实发现了一些不到之处,业主被告上法庭后,内心会放大这些服务瑕疵,物业公司因为合法利益无法成功收缴亦会内心愤愤,法庭上的辩论自然会激化矛盾,何况业主和物业公司的“欢喜冤家账”可不是一日两日就结束的,握手言和才是“治病除疾”的良方。 

  一场调解是“治本”的 

  刘宗开副院长强调:城市物业纠纷,既是民生问题,也是社会治理问题。自2017年以来,针对物业纠纷的审理特点,海陵法院联合区住建局共同出台了《关于联合化解物业纠纷的实施意见》《物业纠纷行政调解工作守则》等制度规范,全面构筑起居(村)委会、镇街(园区)、住建部门+司法审判的物业矛盾调处“3+1”机制,做到矛盾纠纷层层分流、梯次化解,确保小问题不出社区,大问题不出街道。物业纠纷诉源治理新模式,能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而且减少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基层的和谐稳定,为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做出了贡献。 

  在刘宗开副院长的亲自指导下,专职调解员邀请原、被告双方至调解室进行调解,他不断强调,调解是柔性的、亲民的。一次调解了解情况、“打开天窗”,两次调解深挖矛盾、精准梳理,三次调解各让一步、握手言和,成熟的调解技巧、深刻的推心置腹、专业的释法明理,“纠纷”变“情分”,真正达到他心中设想的:通过建立诉讼与非诉讼化解机制,做到标本兼治,真正促进社区的和谐与稳定。 

  刘宗开副院长很“闲”,闲到对每一个小案件都事必躬亲、尽心竭力;他也很“忙”,忙到在海陵法院“诉源治理”的创新之路上焚膏继晷、风尘仆仆。西仓社区留下的只是他日常工作的一个剪影,二十多年如驹过隙,他还是曾经那个法官,没有一丝丝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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