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天!我的车被一个“酒鬼”开哪儿去了?
“哎呀妈呀,逛了个超市,停在外面的车不见了!谁在跟我开玩笑?”
2019年11月6日晚上7点钟左右,阿俊去泰兴市某镇的超市玩,将轿车停在超市对面的自家爷爷家门前的晒场上,车子停好后,将车钥匙拔下来放在手扶箱前边放茶杯的地方,关了车门去了超市。
到了晚上10点钟左右,阿俊从超市出来发现车没了,以为是哪个朋友开玩笑,将车藏起来了,就和朋友到处找车,找了一个多小时都没找到。
阿俊傻眼了,随即想到超市有监控,发现有人将自己的车子开走了,只好打110报警。
民警到场后,阿俊认出监控里的人好像是本村的阿成,跟着派出所的民警去阿成家里。结果看到阿成醉醺醺的样子,显然喝了不少酒,一问车开哪里去了,只记得车子大概停在养老院附近。
派出所的民警将阿成带到派出所,阿俊和朋友在养老院附近找到了车。车子上一股刺鼻的焦味,手刹还是处于制动状态,所幸的是车子其他地方没有损坏。
经过民警的调查,原来阿成喝酒后,走着走着看见一辆汽车停在路边上。酒精上头的他,明明知道自己没有驾驶证,只是在国外开过汽车,竟然出于好奇,想开了玩玩,试探性地拉了一下车门,发现车门没有锁,而摸索后发现车子钥匙就放在车里。
脑子昏昏沉沉的阿成,就迷迷糊糊将车发动开了起来。后来怎么停车的也忘了,但让人惊奇的是,还知道走回家睡觉。
经抽血化验,阿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9.8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所幸的是,车辆没有损坏,也没有发生事故,而阿成的乌龙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
目前泰兴市人民检察院已经对该案提起公诉。
总结分析:
实际上,关于酒驾的各类普法宣传已经非常多了,但危险驾驶案仍然居高不下,案件数量已经跃居各类刑事犯罪的首位。毕竟,总有人喝酒后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不会查到自己。
不少酒驾案件,堪称人类迷惑行为大赏——除了今天提到了半路开别人的车,还有撞上路上围栏,直接路上睡着的;小区楼下连续撞了几辆车,自己卡在车里出不来的;开到红绿灯路口因为醉酒睡着了,后来大家只好想办法抬车的;双方都喝酒,喝酒多的让喝酒少的开自己的车,路上迷糊指挥发生事故,最后共同犯罪的。这些都是真实的案例。
最近发生在7月2日晚上的危险驾驶案,当事人喝酒被查到,又是自扇耳光又是下跪,后悔莫及。
案例真的太多了——大概很多人还是没有意识到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已经达到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甚至可能会因此失去工作,影响孩子未来的选择。
因为喝酒而留下犯罪记录,真的不值得,喝酒有喝酒的礼仪,少劝人喝酒,哪怕温馨提示记得喊代驾,都好过一杯又一杯下肚,伤身又伤脑。
检察官希望大家将这些案例牢牢记在心上,时刻绷紧“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根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