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江苏长安网 > 投稿 > 市政法单位 > 泰州
【保安全,促生产】“被聘为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我深感责任重大”
2020-04-27 14:58:00  来源:泰州市检察院

  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

  4月14日,泰州市召开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聘任大会,首批30名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上岗。

 

  “被聘为首届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一方面我深感光荣,另一方面我也感到责任重大。”泰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曹莉被选聘为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并作为代表进行了发言。

 

 

  媒体关注 

  4月7日,新华日报头版以《延伸业务立案,守牢安全生产底线》为标题,报道了江苏检察机关办理安全生产案件、加强社会治理的工作情况,其中报道了泰州检察机关有关安全生产的两个典型案例和工作经验做法,反映泰州检察机关较好地落实了《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文件要求。

 

 

  近年来,泰州两级检察机关多次参与安全生产宣传、安全生产领域普法讲座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相关工作,参与论证《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立法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另外,检察机关不止于就案办案,还结合近年来办理的上百起安全生产方面的案件,认真研究案发单位及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监管等问题,通过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等形式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提高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与治理能力。

  
  
 

 

  

 

江苏长安网 © 2012 版权所有

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苏ICP备13051230号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