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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检察官:“虽然你只销售了一个设备,但你侵害了他人专利权”
2020-04-27 10:46:00  来源:泰州市检察院

  “你的行为侵犯了知识产权,主要是专利标记权,虽然只销售了一个设备,但同样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了他人专利权,超出了法律所允许的范围……”

  “检察机关综合考虑你犯罪行为轻微,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并且积极赔偿被害单位,得到被害单位谅解等因素,对你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路梅检察官对被不起诉人进行现场训诫。

【保护知识产权】“虽然你只销售了一个设备,但你侵害了他人专利权”

  4月22日下午,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在检察普法中心,对一起涉嫌假冒专利案件进行公开宣告。承办检察官,被不起诉人及相关单位,被害单位代表,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参加宣告仪式,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门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杨慧处长也一同参加。

【保护知识产权】“虽然你只销售了一个设备,但你侵害了他人专利权”

【保护知识产权】“虽然你只销售了一个设备,但你侵害了他人专利权”

  基本案情 

  张某为泰州A公司的编外销售员,为取得湖北某单位项目工程建设资格,采用涂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发明人、专利权人等手段,变造B公司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并以A公司名义与湖北某单位签订合同。因涉嫌假冒专利罪,于2019年3月被泰兴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之后案件移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保护知识产权】“虽然你只销售了一个设备,但你侵害了他人专利权”

  案发后,张某投案自首,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单位B公司的谅解。

  检察作为 

  检察机关受理此案后,告知嫌疑人张某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单位B公司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询问了嫌疑人张某,听取了被害单位的意见。其间,多次和侦查机关一同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详细调查,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保护知识产权】“虽然你只销售了一个设备,但你侵害了他人专利权”

  (张某在进行自我检讨)

  检察机关认为,该案中张某为中标项目,假冒专利行为侵犯了B公司的权益,考虑到张某犯罪行为轻微,同时具有自首情节,案发后积极赔偿并取得了被害单位B公司的谅解,可做相对不起诉决定。

【保护知识产权】“虽然你只销售了一个设备,但你侵害了他人专利权”

  在宣告现场,检察官对涉案相关人员进行了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并对不起诉人进行了现场训诫,被不起诉人张某当场表示认识错误,并承诺今后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保护知识产权】“虽然你只销售了一个设备,但你侵害了他人专利权”

  检察机关依法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同时,审慎处理每一起案件,该案中张某犯罪行为轻微,可作不起诉处理,释放司法温度,体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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