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规避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的系列合同及法律风险,建立健全园区项目准入、服务、退出等关键环节的制度和流程,江苏省现代农发区司法办在实践中探索出一些依法实施且具体实用的方法,并以这些方法为园区招商引资的全过程保驾护航,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经济效果。
一是严格项目准入。设置符合园区产业政策导向及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准入门槛,严把项目准入论证关,采取评分体系对项目进行打分,制定统一的项目准入制和项目负面清单,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做好尽职调查,关注拟引进项目的正负面新闻、财务报表、资金情况、物流情况、经营管理层情况等指标。
二是规范项目引进流程。设置合法、合规的制度化审批流程,先由招商人员进行洽谈、筛选,然后招商中心出具审核意见书,其次召开项目评审会,注重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与经济发展、环保、安监、财政、国土等部门共同审核,随后出具项目评审意见书,用一套评分体系给项目分为鼓励类、正常类、限制类、禁止类四类进行打分,最后报园区联席工作会议审批。
三是严把合同签订关,精准确定投资签约主体。签约主体、项目论证、协议文本,最后协议文本的形成均由司法办以及专业律师来共同把关,严守法律、政策底线,签约过程与招商引资部门反复沟通,从而最大限度规避合同风险,维护园区的合法权益,签约主体根据项目性质来确定,违约条款按法律规定的上限来设置,严格制订奖励惩罚措施,合同上杜绝法律漏洞。
四是抓好服务企业和项目。从项目引进开始司法办即注重与市场监管、环保、卫生、建设,经济发展等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企业的动向和发展情况。从项目招引、项目成长、项目退出等项目全生命周期都依法依规跟踪服务到位。
五是明确落实项目退出机制。严格合同履行,从法律层面对企业和项目清退使用“组合拳”,分为以下三种情况处置:1.协议退出。对符合协议退出条件的企业,企业可限期先行评估并协商处置有关资产,由园区给予适当补偿后收回;2.兼并转让退出。通过市场交易方式运作兼并、转让等方式退出;3.强制退出。牵头符合强制退出条件的企业,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积极执法,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对地面建(构)筑物、附属设施进行依法处置,园区依法终止合作协议,财税部门清算各项税费并取消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