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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新路径
2025-02-05 16:04:00  来源:长安评论 作者:海门政法

南通市海门区以成立区行政争议调处中心为切入口,打造多元解纷格局,着力破解行政争议困局。去年以来,海门区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同比下降13.3%,败诉率同比下降6.83%,撤诉率同比上升15.02%,实现案结、事了、政和的良好效果。

加强一体统筹

区委区政府高位统筹,挂牌成立、实体运行区行政争议调处中心,落实人员、经费保障,建立领导包案、专家参与、纾解听证等工作机制和监督评价体系。调处中心坚持线上线下双平台同步推进,线下依托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设立咨询受理窗口,以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为基础,吸纳具有行政争议调解经验的退休法官、人民调解员、律师以及市监、住建、城管等行政机关法治工作人员,组建专家团。线上在区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智能管理平台增加“行政争议案件流转处置”功能模块,实现案件流转处置闭环监管、矛盾纠纷案件归集研判,切实推动行政争议案件规范管理、有效处置。

突出全链解纷

探索推行“1103工作法”,明确中心在收案1个工作日内分流;相关责任单位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处理情况;中心研判后于3个工作日内分类处置。调解成功的,出具调解书或当事人撤诉、撤回复议申请;调解不成功的,视情监督行政机关纠错、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或引导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强化多赢思维,加强中心与法院、区司法局以及相关行政机关信息交流、案件研判、剖析辩论、联合调处。充分发挥代表委员、律师、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等作用,综合专家参与、公开听证、帮扶救助、心理疏导等方式,解“法结”、解“心结”、解“事结”。

注重以案治本

调处中心对排查和移交的行政争议建立台账、每案研判、跟踪督办、销号管理。畅通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申诉渠道,建立由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所属单位和相关业务部门参与的“2+1+N”裁审联席制度。海门区坚持“以案治本”导向,定期通报行政争议调处工作情况,做好典型案例剖析,加强重点领域分析研判与协同治理,及时发现行政执法普遍性、倾向性风险点,向相关行政机关发送建议书、意见书,做到办理一起案件、解决一类问题、规范一类执法,持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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