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营造全民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12月3日上午,由南通市海门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区法学会联合主办,海门区余东镇人民政府承办的“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暨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在海门区余东镇富民村举行。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勇出席活动并致辞,南通市司法局副局长周昌元,海门区司法局局长高志雄,余东镇党委书记朱健华,各普法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及科室工作人员,各区镇政法委员、司法所所长及普法依法治理联络员,省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负责人,法治观察员代表共计120余人参加现场活动。
姜勇在致辞中表示,开展好宪法宣传活动,是新时代宪法宣传的迫切要求,是深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全民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重要途径。要准确把握宪法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指导地位的重大意义,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紧密结合起来,把宪法学习宣传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密结合起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海门新篇章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同时,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创新大众化、智能化、可分享、可互动、可体验的宪法宣传模式,扩大宣传渗透力和影响力,切实让宪法法律走进千家万户、走到广大人民心坎里。
法治兴邦,文化润心。中华民族的文化底蕴是滋养法治精神的肥沃土壤。活动在富民村村民表演的民族舞《母亲是中华》中拉开了序幕,也让在场观众感受到家国情怀与法治根基相互交融的独特魅力。
活动中,高志雄对今年的“宪法活动周”进行了总体部署,要求各区镇各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推动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庄重的红,是公正的蓝,是希望的绿。活动中,来自余东小学的师生代表以深情朗诵为笔,以精美剪纸作墨,通过表演朗诵《宪法的颜色》,为现场群众勾勒宪法模样,诠释宪法真谛。
今年以来,为深入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海门区从阵地打造、队伍建设、服务供给、评估细则等方面入手,大力推进省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建设,通过充分发挥观测点学法用法需求收集“主渠道”、法治宣传教育“大平台”、法治素养评价“前沿哨”、普法效果观察“瞭望窗”等作用,全面打造了解公民法治素养现状、传播法治文化的重要前沿阵地。启动仪式现场,南通市司法局副局长周昌元为海门区5个省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进行了授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非束之高阁的冰冷条文,而是与日常生活紧密相拥、休戚与共的守护天使。百合法治艺术团表演的小品《宪法为我做主》,让现场观众在诙谐幽默又发人深省的剧情中,见证平凡日常中宪法铸就的不凡守护。法治观察员如同法治生态的“啄木鸟”和“瞭望者”,用专业的眼光和认真的态度,为海门区法治建设保驾护航。活动现场,海门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政耀华、区委依法治区办专职副主任赵丽为法治观察员颁发聘书。
在广袤乡村基层,“法律明白人”活跃在田间地头、村舍巷陌,用通俗易懂之语,普及法律知识,化解矛盾纠纷,编织乡村和谐法治之网。来自余东镇“法律明白人”的快板《夸夸咱村法律明白人》,让广大群众充分感受基层法治的蓬勃力量。宪法的精神如同一盏明灯,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宪法的力量如同一股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田。活动的最后,富民村的舞蹈《宪法说》让现场群众再次感受法治的魅力。
集中宣传活动现场周围,12个区级机关部门根据自身行业特点,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向在场群众普及宪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同时,结合一些生动鲜活的案例,以案释法,引导群众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和身边人的合法权益。
“宪法宣传周”期间,海门区将牢牢把握新时代宪法宣传的新特点新规律,不断创新途径,通过深入开展实效性强、群众参与度高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宪法宣传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