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法院同志们的倾力调解,让我们银行能够顺利搬到新的办公场所!”近日,某银行南通分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魏某来到崇川法院,将一面锦旗送到民一庭法官缪丽娟、法官助理朱君手中。

2020年4月,该银行南通分行向某公司承租房屋用于办公,租期约定至2025年4月7日,租金一年一付。今年5月,因业务发展需要,银行发函通知公司将于10月7日提前解除案涉租赁合同。但公司考虑到该银行系优质客户,提出的解除合同时间距离合同期满时间较为接近,并且公司为案涉租赁合同的履行投入较大,拒绝提前解除合同。双方就合同提前解除还是继续履行一事协商许久无果后,该公司将银行诉至崇川法院,要求该行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截至合同期满的全年租金。诉讼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了双方的诉辩意见,在厘清双方争议焦点、全面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向双方释明“合同僵局”“空置损失”、违约赔偿等多种法律概念,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就解除时间、搬迁方案、租金金额及支付时间、违约责任等事项逐一敲定并签署调解协议。协议签署后,双方均自觉按照协议履行了各自义务,一场争议较大的租赁纠纷最终得以实质化解。一面锦旗,既是肯定,更是鞭策。崇川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在法律框架内寻求矛盾纠纷化解的最优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早、化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正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