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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职工债权数额 确保依法优先受偿
2024-11-07 09:48:00
    2024年11月6日上午7时,如皋法院清破庭法官来到某破产企业厂区,做好拍卖资产交付的同时,指导管理人与企业原职工逐一核实职工债权数额。

一周前,买受人去厂区准备取走竞拍成交的某破产企业资产时,遭遇企业原职工的围堵。清破庭法官王智勇得知后立即赶到破产企业。见到法官,职工立即聚拢过来。“不给工资不许拉货!”“工资一分也不能少

王智勇现场释法,资产拍卖款将优先清偿职工债权。职工情绪虽有所缓和,但听到资产变现款不能全额清偿后,现场职工情绪再次激动,有些职工表示,“名单上有些人根本不是该企业职工,都是一个村的,即便企业没有账册,我们也认识,碍于面子我们之前没有反映。”

虽然在此之前,职工债权明细已经公示,未有职工提出异议。但听到现场职工的诉说,王智勇决定,还是坐下来听听职工们的心声。

11月2日下午,企业所在社区居委会会议室内,清破庭干警、社区干部共同与职工代表进行沟通。崔小兰庭长详细介绍了破产企业的情况,诚恳地对职工们说:“企业破产资产经过评估后,公开拍卖变现,资产迟迟不能处置,可能会造成价值贬损,损害的还是职工的利益。职工债权明细已经公示,公示的目的就是让职工确认自己或者他人的债权,如果存在异议要及时提出,法院将指导管理人加大职工债权核查力度,确保职工债权优先受偿。”一个多小时的沟通后,职工主动表示不再阻挠资产交付,针对有异议的职工债权将及时向管理人反映。

11月6日清晨,买受人带着吊车、拖车来到破产企业现场,在管理人、法院干警的见证下,顺利开展堆放资产的吊装、运输工作。与此同时,陆续有职工来到社区居委会办公室,在法官的指导下配合管理人对职工债权进一步核查。下午5时许,随着最后一辆货车离场,案涉竞拍资产交付完毕。

“破产企业的职工债权关乎百姓的切身利益,对于申报的债权是否属于职工债权一定要严格审查,对于存在管理混乱、账册丢失等情况的破产企业,还要引导职工配合管理人核实,努力提高职工债权的受偿比例,依法保障破产企业职工的优先受偿权。”分管破产审判的吴剑平副院长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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