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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如皋法院“碳汇”协同治理机制入选江苏环境司法改革典型事例
2024-08-22 09:02:00

   2024年8月15日,恰逢第二个全国生态日,省法院发布江苏环境司法改革典型事例,如皋法院报送的《探索“碳汇”协同治理机制》成功入选。

  事例概况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跨区域环境司法的社会效能,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如皋法院持续探索“碳汇”协同治理机制。 

  一是建章立制,与兄弟单位签订协议。如皋法院与靖江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9家单位共同签署《如皋•靖江“碳汇+”生态环境司法协同保护框架协议》,助力“双碳”战略目标。坚持以审判为中心,指导、支持检察、公安和环境行政执法各部门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对于涉及碳汇损失的案件,及时委托鉴定、评估,将“双碳”理念融入执法司法全流程,推动形成“破坏—惩罚—修复—监督”的生态修复闭环,加大对低碳绿色发展的服务保障力度。 

  二是搭建平台,在打造协作样板上同心协力。充分发挥协议各方作用,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作,凝聚环境保护合力。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及相关行政机关的协调联动,依托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机制和诉讼服务体系作用,探索涉碳案件及其他环境资源案件诉讼内委托调解、示范判决等机制,联合环境行政执法机关,邀请专家、社会组织等主体参与环境纠纷解决,形成环境治理合力。 

  三是立足实践,健全“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机制。依托“碳汇+”环境资源协同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涉碳案例交换分享机制、法律适用交流机制,研讨涉碳案件的前沿性基础理论与新型法律适用问题,准确把握相关纠纷案件的特点和执法司法思路,提升专业化执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持续以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共同推动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提升公众对自身节能降碳行为的感知,加快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格局,共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好家园。 

  典型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强调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碳汇+”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框架协议》系全省建立的首个“司法助力双碳生态”环境司法跨域协同保护机制。该机制是立足于环境资源跨域审判工作实际,探索“碳汇+”生态环境闭环治理路径的一次全新尝试,有效填补了泰州、南通两地涉碳执法与司法案件中“碳汇”替代性修复的空白,对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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