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江苏长安网 > 投稿 > 市政法单位 > 南通
到期工程质保金被一拖再拖,诉前调解两周“破题”
2024-08-08 16:26:00

  装饰公司完成铝合金门窗工程后多次向地产公司索要到期质保金,却被以各种理由一直拖着拒付,无奈将地产公司诉至法院。 

  近日,崇川法院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审判庭在收案后,快速启动了诉前调解程序。法官助理邓述勇就工程质保金扣款问题多次与双方电话沟通,在耐心细致释法析理后最终商定了应付质保金数额。地产公司却提出:同意支付质保金,但需装饰公司提供付款申请材料,否则款项无法支付。
   为让南通某装饰公司的权益及时兑现,确保实质解纷,邓述勇立即组织双方来院调解,并要求地产公司明确需要提交的材料,双方现场办理了材料交接手续。为让当事人少跑腿、节省成本、案结事了,邓述勇提议双方先行签订诉前调解协议,如地产公司在约定期限内付款,则装修公司撤诉;如地产公司未按时付款,法院再出具调解书。调解协议签订后,邓述勇又多次电话询问地产公司付款进度,并将情况同步反馈给装修公司。两周后,装修公司收款后随即申请撤诉。

   一面鲜红的锦旗,十二个沉甸甸的金字,既是当事人对诉前调解工作的认可与肯定,更是凝结着对法院工作的信任。下一步,崇川法院将继续推进法官助理参与诉前调解工作,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及时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

江苏长安网 © 2012 版权所有

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苏ICP备13051230号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