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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行政争议调处中心绘出社会治理好“枫”景
2024-07-31 14:25:00  来源:启东政法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为我们的纠纷尽心尽力……

  某材料科技公司人事黄某在签订完《行政复议调解书》后,衷心的感谢工作人员。 

  超龄务工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茅某曾是该公司员工,在上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后被市人社局认定为工伤。今年3月,该公司向启东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市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 

 

  复议机关认为茅某构成工伤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均不存在问题。而用人单位认为:企业无法为超龄务工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另一方面,其聘用超龄务工人员有利于社会就业。出现工伤问题后,却要企业承担本因由工伤基金承担的费用,增加了用人单位的负担,遂提起行政复议以延长工伤认定及赔付进度。 

  调处中心在研判行政争议后,积极与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沟通,先行核算公司应承的工伤预赔付费用。在此基础上,动之以情理,晓之以法理,双方最终达成了合意,将预赔付金额由3.5万元协商为3万元,“一揽子”解决了行政争议。 

  通过调处中心调解,对于受伤职工来说,可以快速拿到工伤补偿费用,避免了因用人单位拖延推诿,增加职工额外诉讼支出。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也适当减轻了其经济负担。对于复议机关及被申请人来说,也节约了行政资源,避免了“程序空转”。类似这种案例,启东市行政争议调处中心经常参与。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调解工作会议精神,目前我市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已在市综治中心挂牌成立并实体化运行。为更加有效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争议的化解程序,我市现制定有《启东市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工作规则(试行)》《启东市行政争议调处工作规定》《启东市行政争议处理10项机制》等配套文件。自今年6月份起,市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已与南通开发区法院开展正式对接,并合作处理了数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化解工作,截止六月底,全市共化解行政复议案件25件,化解行政诉讼案件18件。 

  下一步,启东市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将深入与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市行政复议服务平台对接联动,实现一中心受理、多维度调处的力量整合,并在体制机制架构、办案机制规范和调处工作运转等方面积极探索。 

  一是强化多元联动和资源整合。持续加强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行政裁决等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对接,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和检察、纪检、审计等监督力量,共同参与化解,积极推动构建全方位、立体化行政争议调处化解体系。 

  二是加强府院联动。以新行政复议法的全面施行为契机,会同人民法院加强对实质解纷程序的衔接,积极开展联动解纷工作,有效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制度优势和人民法院的裁判优势,突出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功能作用。进一步开展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同堂培训,定期开展业务研讨、联合调研,凝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纠纷化解的工作合力。 

  三是建立监督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将涉复议、诉讼行政机关的参与调解率、行政争议化解率、调解协议自动履行率等行政争议调处情况纳入法治政府考核内容,不断增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实效,绘出新时代社会治理好“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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