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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着“烟”外衣的毒
2024-07-01 10:57:00

  它披着“烟”的外衣干着“毒”的勾当看似“洁白无瑕”却是“危害如麻”。抽了“上头”,卖了“入刑”


  “吸了这个电子烟后很‘上头’,有点头晕,想睡觉,就像喝醉酒一样。”涉案人员露露是一名自由职业者,平常和朋友出入棋牌室、KTV等娱乐场所。在一次生日宴后,在朋友撺掇之下,接触了依托咪酯电子烟,自此便迷上了这种晕晕的“快感”,自己吸食的同时还邀请朋友到家里一起吸食。

  “我知道依托咪酯是毒品,有一次他们问我抽不抽,说加了‘料’的,很过瘾,我也就稀里糊涂跟他们一起吸了。”杜某与露露是朋友,平日交往密集,自述吸食的原因是朋友都吸,自己不吸就显得格格不入。

  2023年12月,露露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立案侦查。警方从露露身上倒查毒品贩卖链,发现陈某涉嫌贩卖毒品的线索,经布控,公安机关于2024年3月11日将已经返回广西老家的陈某抓获。

  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交代自己于2020年开始到南通打工,因无一技之长,先后换过好几份工作。一次偶然的机会接触了依托咪酯电子烟。“开始我也只是吸着玩玩,后来依托咪酯被列管了,买不到了,但我已经吸上瘾了,就四处寻找货源,后来在网络上认识一个网友,我一次性向他购买了45个‘电子烟头’。”

图为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头

  因耗资巨大,这次购买行为不仅用光了陈某所有积蓄,还让陈某欠下不小的外债。而此时的陈某因为吸食依托咪酯电子烟早已变得意志消沉、无心工作,断了经济来源。为维持吸食,陈某便产生了以贩养吸的念头。他先是在网络上找了个宣传依托咪酯被列管的视频,然后在视频下面发表了‘我有依托咪酯’的评论。过了几天,果然有买家主动联系了陈某……为掩人耳目,不留下交易证据,陈某对交易时间和方式均有严格要求,如时间大多时候选择夜晚,毒资全部通过现金交易。当购买者有“外卖”需求时,陈某也会选择亲自上门送货,从不使用邮寄通道。每次都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十分小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24年4月17日,海门区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批准逮捕陈某,同年5月30日,该案进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经审查,陈某在2023年10月间,明知依托咪酯已被国家列管为第二类精神药品,仍先后多次在南通市海门区、崇川区等地,贩卖31个依托咪酯电子烟弹给露露、关某,共计收取毒资13000余元。同年6月12日,海门区检察院以陈某犯贩卖毒品罪依法提起公诉。最终检察机关起诉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全部得到法院判决支持,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办案过程中,警方还发现和露露、陈某等人一起吸毒的人员梁某不仅自己吸毒,还可能涉嫌其他毒品犯罪,遂对梁某展开全面调查。经侦查,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组装、贩卖、运输依托咪酯电子烟的窝点也随之进入警方视线。随后,警方在南通市某小区顶层的一处搭建的临时建筑内,将梁某的上线姜某及其8名同伙抓获。而姜某、梁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海门区人民检察院也以贩卖、运输毒品罪依法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

  6月19日下午,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德峰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一起贩卖新型毒品依托咪酯案,海门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开林独任审判。海门区人民检察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旁听了庭审。

  庭审阶段,检察机关通过法庭讯问、分组举证,围绕起诉书就案件事实、案件定性、量刑情节等进行举证、质证。“依托咪酯在临床上用于短时手术麻醉,近年来,因依托咪酯被不法分子添加至电子烟中售卖给年轻人,给年轻人身体和精神状态造成严重危害”,发表公诉意见阶段,公诉人先从依托咪酯的滥用情形以及危害后果等方面全面介绍了新型毒品依托咪酯的基本信息,然后结合被告人陈某的年龄、文化程度和工作经历等实际状况,对被告人进行了针对性法庭教育,“陈某曾经也是一个勤奋工作、孝敬父母,对生活充满热情的人……他在吸食依托咪酯电子烟后,逐渐滋生懒惰心理、精神日益萎靡……希望陈某早日戒断毒瘾、回归正常生活。”

  公诉人从情理出发,通过“法情结合”开展法庭教育,陈某当庭流下悔恨泪水,并表示愿意配合司法机关为国家禁毒工作以身说法,以弥补自身错误。庭审后,公诉人就陈某定罪量刑、悔改情况和陈某千里迢迢赶来的父母、兄长进行了交流。陈某父母表示以后一定好好教导陈某,等陈某出狱后,让他学一个本领,谋一份稳当工作,好好过日子。

  检察官说法

  依托咪酯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物质,是一种短效的非巴比妥类静脉全身麻醉类处方药,在临床上主要用于全麻诱导,也可用于短时手术麻醉。近年来,因依托咪酯被不法分子添加至电子烟中售卖给年轻人,给年轻人身体和精神状态造成严重危害。在此背景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120号),将依托咪酯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并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非法贩卖、吸食依托咪酯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滥用依托咪酯危害不容小觑。据临床发现,吸食依托咪酯后人会有醉酒状态,走路摇晃,身体不受控制,手脚抖动,头脑出现幻觉,长期吸食容易变成精神障碍患者。吸食依托咪酯后除了会有类似醉酒的状态,也可能引发过敏反应,表现为皮肤立即发红。大剂量吸食会引起偏执、焦虑、恐慌、被害妄想症等,容易出现脾气暴躁、生活懒散等影响人的情绪、思维和意志行为的精神障碍。过量吸食依托咪酯还容易导致精神错乱甚至死亡。同时,吸食依托咪酯也是违法行为,与吸食其他毒品的法律后果一样,面临行政拘留、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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