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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惠民实事”专栏】完善诉讼费用减免缓制度 让每一个困难群众都能打得起官司、打得来官司
2024-06-25 09:32:00
 

“政法惠民实事”专栏】完善诉讼费用减免缓制度 让每一个困难群众都能打得起官司、打得来官司

如何确保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打得来官司?近年来,通州法院坚持“如我在诉”,加大诉讼费减缓免力度,扩大司法救助受惠面,切实保障老百姓的诉讼权利,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越来越强。

诉讼费减缓免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法官,如果我没有钱缴纳诉讼费,如何打官司?”

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工作人员经常会听到当事人这样的求助。“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费用减、缓、免的申请,并提供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由法院根据情况进行审批,审批后,你就可以缓交或减交、免交了。”诉讼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总是耐心地向当事人进行解答。


近年来,针对少数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不起官司的问题,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完善诉讼费用减缓免制度,结合上级有关要求,明确诉讼费用减、缓、免的具体条件,规定了四种缓交情形、四种减交情形、五种免交情形。实践中,符合适用条件的,按规定缓、减、免。同时,将诉讼费用减缓免制度贯穿于立案、审理全过程,当事人未在立案阶段申请缓、减、免,可以在审理阶段审理缓、减、免;当事人在立案阶段申请缓交,到期后仍无能力缴纳的,可以在审理阶段继续申请缓交。


为进一步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降低维权成本,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严格执行胜诉退费制度。原告预缴的诉讼费,如果案件胜诉的,可以在案件判决生效后,向人民法院申请退回预缴的诉讼费,应当缴纳的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向被告催缴。这一惠民举措让原告的维权成本进一步降低,特别是大标的的民商事案件,不会出现因被告没有执行能力,原告胜诉后不但没有执行到钱款,反而垫付了大额诉讼费的情况。

公益律师轮值确保困难群众打得来官司

“法官,我不会书写诉状,又请不起律师,怎么办?”

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立案工作人员也经常听到当事人这样的求助。“你可以查阅本院在大厅提供的诉讼文书样式,自行书写,也可以向驻本院的公益律师值班室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咨询或申请代书。”导诉台的工作人员耐心地向当事人进行解答。


针对少数当事人不会打官司的实际情况,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设立了公益律师值班室,由区司法局选派律师或法律工作者轮值,确保每个工作日都有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在岗,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指导、代书诉状等免费法律服务,确保不会打官司的当事人打得来官司。


针对民间借贷、离婚等常见案件的起诉状、答辩状,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还提供了表格式的样本,当事人按表格将各项要素填完即可,极大地方便了诉讼能力欠缺的当事人。

下一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诉讼费用缓、减、免政策的宣传,让更多的当事人知晓人民法院该项惠民政策,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享受到人民法院的司法关怀,让每一个困难群众都能打得起官司、打得来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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