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中院民二庭庭长符东杰赴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公司法〉的时代背景与修订内容解读》为题,向该公司总裁办、证券投资部、财务中心、审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员工代表进行专题宣讲辅导。
南通中院结合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坤前期走访全国人大代表、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石磊时所了解的加强企业风险防范能力需求,在进一步精准了解的基础上,选派符东杰赴该企业,就7月1日新修订公司法实施后新旧法衔接等问题宣讲辅导,帮助该企业提前对新公司法的理解和掌握,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符东杰从现行公司法的制定与修改、新公司法的时代背景及修订考量、新公司法重点内容解读三个方面,结合生动形象的案例进行了讲解,同时围绕公司设立、退出制度、公司资本制度、股东出资和股权交易行为规范、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上市公司治理、董监高管理人员责任、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公司债券管理等新修订内容展开深度解读,针对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容易忽视的风险点进行了提醒和建议。参加宣讲活动的公司代表均表示获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