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时糊涂,犯下大错,不仅丢了工作,还背上官司……”站在被告席上,王某悔不当初。日前,启东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3月的一天晚上,王某在一烧烤摊上饮酒时,结识了隔壁桌的赵某,两人越聊越投机,烧烤结束犹觉不尽兴,又约着去KTV续摊。
喝酒上头的赵某对新朋友毫无防备,直接把自己的手机交给王某打车,并将微信支付密码一并告知。两人在KTV继续饮酒玩乐至次日凌晨2时许,KTV工作人员进包厢提醒先把酒水账单结了。此时,已经酒醉的赵某再次把手机交给王某去付账。王某结完账后,看到赵某的微信余额动了歪念头,以微信转账给KTV工作人员的方式套现4000元……中午时分,赵某在KTV醒来,发现微信上的转账记录不对劲,跟工作人员核实后,确认被新朋友盗刷了,当即报警。
很快,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他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积极退赔赵某损失,取得赵某谅解。启东法院综合王某的犯罪事实和悔罪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