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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不能对孩子不闻不问,分手夫妻收到法院“提示卡”
2024-05-30 10:38:00

  “探视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当父母的不可做‘甩手掌柜’,即便在外忙于工作,也可以通过电话、视频连线等多种方式保持与孩子的联络交流,依法履行监护责任。”近日,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海社区,一起特殊的巡回审判正在进行。 

  这是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蔡某与吴某于2015年经人介绍相识,半年后举办婚礼并登记结婚。次年10月,二人生育一子小吴。婚后,蔡某与吴某因工作等原因聚少离多,长年分居。今年年初,蔡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与吴某离婚。因社区诉前调解未果,法院于56日正式立案受理。 

  为进一步化解纠纷,了解双方当事人子女的具体情况,法院将庭审搬进了当事人所在社区。审理中,承办法官向社区了解了夫妻双方情况,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已分居多时,儿子小吴目前上小学一年级,日常生活由奶奶照顾。经调解,蔡某与吴某自愿离婚,并就儿子的抚养、探视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调解协议。 

  承办法官向双方进行了释法说明,并向双方发送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告知双方,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且这些义务不随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解除,要最大限度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的不利影响,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蔡某、吴某均表示,会积极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和家庭教育责任,守护好孩子,让其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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