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倾心调解 案款当场履行
近日,通州法院金融庭法官俞振权成功调解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并促成被告当场履行,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实质化解纠纷。
案情简介
2023年12月15日,被告陆某驾驶机动车与案外人马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陆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案外人马某无责任。事后马某车辆的保险公司,即本案原告承担了马某的车辆维修费,但保险公司在向被告陆某追偿保险理赔款时,双方对理赔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案件受理后,俞振权第一时间向双方了解案情,征求双方调解意愿。本案虽标的不大,但是沟通中陆某始终认为部分维修项目的数额过高,要求保险公司减免,但是保险公司坚持理赔定损都是合法合规办理,数额上让步有限,双方相持不下。
俞振权为减轻当事人讼累,尽快化解纠纷,多番电话联系双方,耐心劝导,释法明理,化解双方对立情绪。
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场履行了赔偿款项,并对法官的倾心调解表示感谢。
下一步,通州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调解优先、审判结合,认真做好释法明理工作,有效减轻群众讼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