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镇:多次调解挽回最后的“好聚好散”
近日,二甲镇某村居发生一起警情,张某与丈夫经法院判决离婚,在搬离物品的过程中与前婆婆李某发生了财物上的纠纷,双方争执不下,甚至闹到了派出所。为了有效缓解矛盾,维护辖区安定,二甲派出所迅速启动“公调对接”,联系二甲司法所组建调解队伍,及时组织调解。
在首次调解中,张某指出,自己的部分金器首饰被李某占为己有,以往每年都有给李某金钱,考虑到自己身体不好后续生活开支较大,要求李某退还金器和钱财。而李某则否认拿走金器,并指出张某已与自己的儿子离婚,按判决书执行即可,跟自己没有关系。
调解员向张某指出,关于金器,没有证据能支持她要求退还的观点,以前给与李某的钱,是作为儿媳对婆婆的孝道,属于赠与性质,现在要求退还,无论在法理还是情理上都不合适。调解员又劝说李某,纵使现在张某和自己儿子离婚了,但毕竟有过多年的婆媳情分,现在张某生了重病需要用钱,从情理上也可以进行适当的慰问。双方始终坚持自己的观点,眼见争吵加剧,调解员建议双方择日再进行调解。
两天后,调解员再次组织双方调解,虽然双方的诉求有了靠近的迹象,但仍有一定的差距,僵持一天仍没有达成一致,为了避免调解破裂,调解员再次暂停调解,并约定下一次调解时间。
期间,调解员又分别和互有争执的双方做工作,在有效缩小差距、弥合分歧的基础上,再次组织双方协调,最终促使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数次调解终于让这一段不那么圆满的情缘画上了较为圆满的“句号”。
今年以来,二甲镇不断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治理成效,一是强化“一站式”平台建设,高标准谋划建设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打造“一站式”解纷新平台;二是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健全“政社局+司法所+派出所+村(社区)+网格+N”的联合调处模式,提高纠纷应对能力;三是强化调解工作职能发挥,不断完善“排查+处置+化解+回访”调解工作周期,形成有效调解闭环,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