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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小酒一嘬眼迷离,赔了新车又获刑
2024-05-11 11:39:00  来源:启东政法

  被告人王某喜滋滋刚提新车,车子还没来得及上牌,这天夜里他和友人聚餐喝酒,饭后,他提出送友人一家三口回家。回家途中,王某因驾驶时操作不当,开着车连同友人一家三口掉进了河里......近日,启东法院对该起危险驾驶罪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王某拘役二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31230日晚,王某在启东市惠萍镇某小区友人家中与多名好友饮酒,饮酒完毕,王某主动提出送他人回家。可谁曾想一方敢邀请,另一方竟也敢答应。于是王某载着友人夫妇和他们7岁的孩子开车出发。2043分许,王某驾车沿道路由西向东行驶,在路口左转弯时操作不当,与路边树木发生碰撞后掉入河中。群众报警后,王某被现场查获。经鉴定,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4.1mg/100ml。经认定,王某承担本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经认定,事故中受损树木价值人民币250元。 

  法官提醒被告人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王某已赔偿受损树木损失。启东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作出上述判决。 

  王某明知饮酒后不能开车,依然心存侥幸,甚至开车载人。其友人明知王某饮酒,依然选择带着孩子冒险,双方的行为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更是对孩子的不负责。启东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群众,醉酒驾驶易引发交通事故,切勿以身试法,切记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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