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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送达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2024-05-10 09:04:00
 

上门送达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送达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环节,但这看似简单的送达工作,由于人员流动性达、当事人地址不准确、居无定所等情形,导致常常难觅踪影而难以送达,从而制约案件办理。

5月6日、7日,通州法院民二(执裁)庭庭长顾慧华为两起清算责任纠纷案件,下乡入村,多方调查,成功完成送达工作。

案情简介

两起清算责任纠纷各有五个被告和两个第三人公司,五个被告分别系两第三人公司的股东,被告一、二为该两起案件的共同被告,因债权经过了多手转让,原告没有任何一个被告及第三人的联系方式。待该两案被告和第三人的诉讼文书全部被退回后,执行干警便即刻开始了寻访送达路程。

被告一顾某(同为第三人法定代表人)户籍地为通州区育才社区, 4月中旬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前往其户籍地找寻顾某,上门家中无人,后通过社区居委会了解到顾某系空挂户,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从来没有见到过顾某,其户籍地的房屋已被转卖给他人。而通过公安系统查询,顾某户籍地未变迁,更未查询到联系电话。

 

本以为顾某送达无望,顾慧华庭长凭借其多年的办案经验,敏锐地察觉到被告一顾某和被告二方某系夫妻关系,被告三、四、五为一家人,送达便有了突破口。

经关联案件查询,发现顾某曾在2011年起诉方某要求离婚,诉状上方某住址为A村,但身份证上地址为B村,顾慧华推断B村为方某的户籍地,A村系方某嫁给顾某后的住所地,也即A村系顾某的住所地。

发现这一关键线索后,顾慧华一行便立即驱车前往A村村委会寻访,不出所料,顾某原籍就是严北村。在村干部的带领下,找寻到顾某家中,由其母亲代签收了诉讼材料。其余被告及第三人也在各村委会的协助下,虽也波折,但也成功送达给其同住成年家属。


这样一波三折的送达旅程并不是个例,通州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想尽办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既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又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诉讼成本,为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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