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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要回学区房遭拒,法官倾情调解重修舅甥情
2024-04-28 17:14:00  来源:启东政法

  男子因孩子上学问题,向舅舅寻求帮助,但在孩子毕业后拒绝归还舅舅房屋,甚至用该房屋进行抵押贷款,在其家人的劝说下,仍拒绝归还。近日,启东法院调解了一起亲人之间的返还原物纠纷案,重修舅甥情。 

  多年前,周某孩子上小学需购买学区房,但周某夫妇经济能力不足,遂向舅舅吴某求助。吴某夫妇考虑到就这一个外甥,于是出资在市区购买了一处学区房,并登记在周某夫妇名下,约定房产证由吴某夫妇保管,待周某孩子小学毕业后,就变更房屋登记为吴某夫妇。几年后,周某孩子小学毕业,吴某夫妇本想着周某夫妇会将房子如约办理过户,但没想到,周某已将房产证进行了挂失并重新办理了登记。于是,吴某夫妇便几次上门向周某询问缘由,经过周某父母等亲人劝说,周某不仅不归还,还将该房屋办理了抵押登记。吴某夫妇见劝说无果,无奈诉至法院。 

  启东法院收到该案后,承办法官坚持家事纠纷先行调解,分别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并从法律与道德双重角度向周某夫妇释法明理。 

  “舅舅为你孩子考虑借给你学区房,现在亲戚们都知道了这件事,你让孩子长大了怎么想你?作为一个父亲,要当好孩子的榜样,再好的学校也抵不上父母的言传身教。” 

  经过反复的沟通和调解,周某夫妇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归还舅舅吴某房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但考虑到该房屋目前已办理了抵押登记,吴某夫妇表示,血浓于亲,亲浓于水,亲人是一辈子的,二人愿意等待外甥还清该抵押贷款后再办理过户,也同意在外甥无力偿还贷款时,由吴某夫妇出借资金用于偿还。 

  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身边案例,对周某进行了一番教育,告知周某情义贵如金,万金换不来,舅舅恩情重于山,一生都要铭记。最终,周某向吴某夫妇表达了歉意,双方携手离开了法院。 

  对于家事纠纷,强制性裁判容易“赢了官司、输了亲情”,启东法院始终秉持柔性化解家庭矛盾的司法理念,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充分运用调解手段,注重亲情关系的调整和修复,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法治的温情,最大限度地帮助当事人化解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借房上学”这一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本案中,吴某夫妇念及亲情,愿意拿出来给外甥的孩子上学,但只是口头约定,并且从未想过签署协议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反观周某夫妇非但不感念吴某夫妇的慷慨相助,反而欲将房屋占为己有,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亦违背了诚信这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此,法官提醒大家,血脉亲情,比财产重要得多,别让一个小小的学区房割裂了亲情。亲人之间若互相出借,也要明确写下协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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