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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踏查守净土,禁种铲毒正当时
2024-04-26 09:29:00
 

宣传踏查守净土,禁种铲毒正当时

为进一步做好禁种铲毒工作,有效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情况发生,通州公安深入辖区,针对种植承包户,发放禁种铲毒告知书和宣传单,公布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举报电话,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禁种意识,调动群众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行为的积极性。


民警通过组织辖区群众签订承诺书,共同学习禁种铲毒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大家法治观念。参与签订承诺书的群众均表示,会积极配合开展禁种铲毒专项整治工作,保证不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不参与种植毒品原植物有关活动,发现可疑地块及时举报。


424日下午,通州区禁毒办还联合城北派出所到辖区内城东村党群服务中心开展“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专题宣传。


活动现场,民警给群众讲解了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种类、特征及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危害性和违法后果。让“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观念更加深入人心,确保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


民警在各村居公示栏张贴禁种铲毒宣传海报,向公众普及毒品原植物的外观、形态等特征,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防范和辨别能力,形成人人关注、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禁种铲毒浓厚氛围。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禁毒无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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