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多次上门,只为这件“小事”
近日,通州法院高新区法庭受理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与一般的房屋租赁纠纷不同的是,本案中的原告是某厂退休职工代表,被告应付的租金是用于发放该厂职工的退休工资。
由于工资发放问题加上其他各种原因,退休职工内部产生了较大矛盾,且被告陈述已将部分租金发放到了部分退休职工手中。
为了最大限度的“案结事了”,尽力化解矛盾,承办人黄凤决定找每一位退休职工核实退休工资发放情况。
考虑到退休职工大都为80多岁的老人,行动不便,为了减少当事人奔波,避免发生意外,黄凤决定将司法服务“送上门”,驱车前往部分退休职工家中了解核实情况。
一位当事人的家属表示晚上七点多才能回到家中,黄凤便在结束日常的加班后冒雨前往其家中与其进行谈话。
“真是让你们费心了,特地来我家跑一回,感谢感谢!”在此过程中,各当事人纷纷对通州法院务实的工作作风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予以充分肯定。
“案结”不是终点,“事了”才是追求,通州法院高新区法庭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